2005年,刚满21岁的刘离开家乡,加入昆明市民泰保安有限公司,被派往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路派出所担任民警助理。

2007年11月26日22: 40,是云南师范大学附中和昆明高新一中的学生晚自习的时间。刘像往常一样视察了该地区两所中学的周围情况。他和队友在高新区科冶路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手持带血砍刀,慌慌张张地沿着科冶路向西二环跑去。根据刘的工作经验,判断该男子可能是持刀伤人后逃跑的。他一边用对讲机呼叫支援,一边往逃跑的方向追嫌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伤害无辜群众,刘与犯罪嫌疑人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并在支援部队到达后合力抓捕犯罪嫌疑人。

2009年7月30日,刘在下班回宿舍的路上,突然听到一个女人喊“有人抢劫”,他立即赶到犯罪现场。面对拿着尖刀的犯罪嫌疑人刘,走上前去,开始了搏斗。嫌疑人拿着匕首跑了,大喊“谁敢拦我,我就杀了谁”。路人在躲闪。当嫌疑人走近高新一中大门时,刘担心自己会伤害学生或挟持人质,于是扑倒在地。在及时赶到的同事的配合下,他抢过嫌疑人手中的匕首,将其制服。

很多人问刘:你害怕危险吗?“我一直害怕,但他们都害怕,我的职责在我身上。我就冲上去制服坏人。”从刘工作开始,就一直用实际行动来实践这句话。

2008年,当刘在报纸上得知一名11岁的白血病患者需要血小板维持生命时,他下班后独自来到解放军总医院,向患者捐献了血小板。此后,刘连续八年献血,无偿献血45次,累计献血9000毫升。

“我很平凡,没做过什么大事。”刘面对各种荣誉总是这么说。但是,刘在辖区内的老百姓和血站的工作人员眼中并不平凡。

本报记者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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