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可以不断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满意率,可以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平南县移民搬迁方面扶贫政策。

移民搬迁方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桂发改地区〔2016〕1289号文的要求,我县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条件:

1.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

2.居住在边远山区、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

3.无房或危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规模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桂发改移民〔2017〕1148号文件精神,我县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界线,“十三五”时期精准核实搬迁对象共3571人。

根据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贵发改农经〔2016〕635号文规定,我县严守住房面积“标线”,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不高于25平方米,守住搬迁不举债的“底线”,我县严格执行控制建房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1.9万元,人均和户均建房成本分别控制在4万元和14万元以内。同时,农民自筹款每人不超于3500元。

我县有两个搬迁安置小区是:2016年平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已完成搬迁入住146户691人,同时安置点正在打造就业致富“一条街”,能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2017年工业园易地扶贫搬迁小区,以商品房形式共建设12栋600套,截止11月已完成8栋363套竣工并交付使用。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并已落实:特色农林业,发展劳务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实行资产收益,社会保障兜底,就业培训等,计划投资:1600万元,已落实到位:250万元,已投资:180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奖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桂政办发〔2017〕118号,我县已出台拆除旧房奖励方案,每户奖励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范围是什么?凡属于2015年底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且符合迁出区范围,群众自愿且搬迁安置住房建设面积不超标的,列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盘子,但原已享受的补助资金要收回,不能重复享受政策。

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必须在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之内;二是迁出区必须属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三是必须签署拆除旧房协议。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面积标准和造价有什么要求?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每平方米要控制在1400元以内,个别特殊的最高不能超过每平方米1600元。

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限和奖励的标准是什么?凡享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在入住搬迁新房后两年左右拆除旧房;按照拆除旧房后每户奖励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

搬迁户自筹资金标准是什么?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每人不超过0.25万元;非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每人不少于1.25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办法主要有哪些?一是扶持自主创业,二是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三是促进转移就业,四是加强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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