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在济南租房签约将有新范本可依。10月28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济南市住房租赁托管合同》合同范本(以下简称“新版合同”),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
据了解,新版合同较此前版本更简洁、全面、规范,主要用于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当事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无论是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还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租赁企业与承租方确定租赁关系的都统一使用这个合同范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租赁当事人和经纪机构及经纪人还需签订居间协议。
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新时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启用的住房租赁合同还增加了“免租期”条款,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屋租赁期间,经双方协商后可约定一个免租金的期限,作为租客装修、搬家的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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