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个微信群里,网友以爱心红包的形式向一位癌症患者捐款。没想到,一位网友抢走了一批“爱情红包”,拒不退回,引起众多网友不满。那么,这种抢红包的行为应该如何法律界定呢?另外,在即将出台的中国首部慈善法中,是否会对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开展的爱心捐赠活动受法律保护吗?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和清华大学的相关法律专家。
事件
很多“爱情红包”都被同一个网友拿走了
今年3月5日,45岁的曹磊被确诊为急性T淋巴细胞白血病。这是一种危险的白血病,需要使用大量不在医保范围内的昂贵进口药物,还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曹磊夫妇出生在农村,收入微薄。他们刚刚花光了所有积蓄,为母亲完成了手术。面对每天1万元的治疗费用和巨额的后续手术费用,曹磊的家人皱起了眉头。
曹磊的朋友亲戚同事得知后慷慨解囊,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出求助信息。
3月6日11时50分,曹磊的朋友石先生将求助信息转发给一个老乡群。15: 17,群友邵某发来微信红包,100块钱,打电话给史老师领取。红包一发出,就被群友陈某拿走了,陈某意识到错误后立即退回。这时,红包被微信上一个叫“李超”的人拿走了。群友纷纷打电话给“李超”,要求他归还捐款,但他没有回应。
晚上10点半左右,群友王、薛看到求助信息后,先后在群里发了100元红包,表示红包是捐给曹磊的。没想到,这两个红包被李超拿走了,他在拿走红包后几秒钟就发了一句“谢谢”。
“你今天太过分了,这是救命的钱。”“我抢过救命的钱,说了声谢谢。”“都是救命的钱,加上前几次抢过的红包,我会还的。”群情沸腾,朋友们留言要求“李超”归还捐款。但“李超”从未回应。
“这个人一定是开红包插件的!!"一群朋友说。所以很多群友发了几个小测试红包,“李超”基本上都是抢过来回复“谢谢”。
群友被激怒,在网上搜索,打电话求证。“李超”在微信上评论的单位说,单位里没有叫李超的人。
在公众压力下被抢劫,捐款被退回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群友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四个多月前,微信上一个叫李朝男的人把“李超”拉进了群里。经过多方询问,业主终于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李朝男。
李朝男后来在群里道歉,解释说“李超”是他表哥的微信号,他表哥用外挂软件自动抢红包,但他不知道他抢到的是“救命钱”。但是为什么要把你表弟带进小组呢?为什么备注信息写错了单位?为什么表哥的微信名字和表哥的只有一个字的区别?“李超”是李朝男专门用来抢红包的“小号”吗?面对群友的一系列提问,李朝男没有正面回答。
最后,在群友的压力下,李朝男代表李超将捐款退回300元,并以自己的名义向曹磊捐款1000元。
视野
公益网络募捐平台可靠
前天,建立微信群的群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怀疑这个名为“李超”的微信是李朝南的另一个账户,专门用来抢红包。王先生说,他已将“李超”和“李朝男”的微信邀请出群,并删除了几个不熟悉的微信账号。
“我觉得这是个意外,很难避免。”事发后,群主王先生对朋友圈和微信群的慈善捐赠活动有了新的看法。“我觉得很容易混淆,统计起来比较麻烦,很难产生雪球效应,偶尔也会有类似的红包被抢。所以以后也会遇到类似的活动,通过腾讯公益等网络。筹资平台将是一个更合适的渠道。”王先生说。
该集团的另一位经理刘先生告诉记者,“李超的红包可不止300元。我们组经常发红包。他每一个红包都能抢到,估计一共抢了一万块。”
“没有办法阻止它。每组那么多人,各种肤色的人。”刘先生还说,他之前就觉得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团里,因为团的入团审查严格,能入团的基本都是高素质的人。
随后,在谈到是否有必要依靠慈善组织进行慈善捐赠活动时,刘先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我担心这些慈善机构不靠谱,担心监管不公开透明,担心捐款去向不明,有些慈善机构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办公费用。”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况
关于李超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麒麟。
“这种利用爱情顺便捐钱的行为是相当不道德的,应该首先受到谴责。”阮麒麟说,如果微信红包是给某个特定的人的捐款,那么钱的主人就是捐款人和收款人。在这种情况下,获取他人财产是违背他人意愿的。构成“数额较大”的,一般超过2000元,属于盗窃,等同于偷了捐款箱里的钱。
同时,阮麒麟指出,“大量”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情况来确定。一般标准2000元左右。
“数额不足2000元的,应当属于盗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你偷了一个价值三四百元的红包,那么处罚相对较轻。”
但阮麒麟也表示,微信抢红包是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那些偷红包捐款的人可能有一点小孩子心理,觉得自己用外挂软件试图去偷,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偷别人的救命钱,所以主观上并不恶毒。
“主观恶意不大,数额不构成较大数额,也没有达到定罪的程度。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我觉得是有考虑余地的,要看具体情况。”阮麒麟说。
朋友圈的捐款不叫慈善捐款
3月16日,慈善法草案将在全国人大闭幕会上投票表决。朋友圈和微信群的爱心捐赠活动受法律保护吗?慈善法草案会规范“李超”抢红包等行为吗?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慈善研究所所长王明告诉《北京时报》记者,慈善法草案没有明确规定朋友的募捐行为。慈善募捐是以慈善组织为主体,以慈善为目的的财产活动,是慈善法草案规定的行为。而朋友圈、微信群中的亲友捐赠活动不叫慈善募捐,属于自愿行为,属于捐赠性质。本稿不涉及这类募捐,而是刻意回避。
“在微信朋友圈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不能说违法,但不受慈善法保护。一旦出现问题,必须通过其他法律解决。比如受益人拒绝接受捐赠,是否存在捐赠的合同纠纷,必须通过合同法解决。如果受益人把捐赠的钱用在别的地方,就必须通过刑法等法律解决。”
王明还认为,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半封闭的圈子,没有有效的手段来监督朋友圈的捐赠活动。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回避是必要的。
在谈到“李超”盗窃捐款红包一事时,王明表示,“此事件不涉及慈善组织,不属于慈善法规范的行为。建议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处理。”
王明认为,如果团体想经常做类似的募捐活动,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建议申请成为慈善组织或者找慈善组织合作。“如果你两者都不想做,那么这种行为的风险就必须由你自己承担。”
每一项慈善捐赠都必须向公众公开
那么,如果一个人遇到困难,需要解决自己的迫切需求,除了向朋友求助,他还能做什么呢?王明说,中国的慈善平台很多,比如民政部官方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基金会中心网等非官方平台。
据王明介绍,中国的慈善社会组织有52万多个。这些社会组织的信息可以通过窗口、网站、朋友介绍等渠道随时获取,申请流程简单。今年门槛会大大降低,慈善组织会更多。
“如果很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5分钟拿到钱,比如找个微公益平台,找个免费午餐平台,直接去平台谈情况。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收钱。当然,钱会先捐给慈善机构。慈善法草案非常详细地规定了如何披露慈善信息,每一笔钱都必须向公众披露。”王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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