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记者发现,陕西省Xi市几米高的三座人工“山丘”上堆积了670多块景观石,总造价高达3100万元。但这种“搬石头打江山”在城乡建设中并不少见。风景公园里的奇石“迎客”,花园绿地里的巨石“压镇”...大部分景观石都是政府购买的,价格高的离谱。在一些石材中,单是价格就超过百万元,公职人员“借石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项目也容易助长乱取石头,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
谁需要一千万元堆砌的石头景观?显然不是普通人。如果如此巨额的公共财政支出,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公共利益。建成后,人们没有给予认可,而是对投资感到震惊。只能说,它从一开始就以“病”开始,注定是一个脱离现实、脱离群众的怪胎。
这些随意花费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项目,不是一天建成的。从规划、立项、建设、监管、审计,全过程都被开了绿灯,可见监管关卡有多宽松,公共财政支出的审核签字有多随意。
“搬石造景”形象工程的拆除,就失去了以往的一切成果,而保留它,则伤人心,对人民无害,这是不用说的。早在十几年前,国家就开始对各种“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进行治理,严禁盲目搞短期政绩工程。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浪费金钱和劳动的形象工程和成果工程”,加大了“开除党籍”的处罚力度,加大了处罚力度。2019年,中央教育领导小组以“不要忘记自己的主动头脑,记住使命”为主题,下发了《关于整治“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过度景观照明工程”的通知》,再次重申了这个问题。可以说,挂在各级政府头上的那把剑不是空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很多地方对中央的多次要求充耳不闻。是谁给了他们不断突破党纪国法的勇气?
没有利润,你不能早到。虽然科学的政绩观被广泛提倡,但新兴的形象工程也表明,这种做法之所以屡禁不止,恰恰是因为它仍然有利可图,有的人要么获得晋升奖励等职业资本,要么打着民生工程的幌子谋取非法利益。总之,他们的“收获”超过了被问责惩罚的恐惧,超过了被群众质疑质疑的恐惧。
要想遏制公共财政的随意挥霍,就必须打破“负责人从形象工程中获利”的观念,准确区分大修建设项目和好成绩。更需要加倍严厉的问责,让每一个处理被批评的形象工程的负责人都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被广泛传颂为榜样。对于已经完成、在建或成为未完成项目的项目,也要做好善后工作,不要让其发展,影响城市形象,伤害人民感情。
当然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很多已经建成的,正在建设的项目,都是从地面升起来的,被群众看到了,所以被称为“形象工程”。但是他们在策划准备的时候,难道看不到形象工程的本质和挥霍金融的蛛丝马迹吗?从这一点来看,工程施工前的监理作用远远大于工程施工中、后的监理作用。如果项目在立项之初没有按照科学的评价标准进行审批,或者进行优化使其真正为公益服务,将大大减少大量投资浪费、损失难以挽回的不良后果。因此,建立全链监管机制固然重要,但尽快科学评估重大民生工程意义深远。
经过几十年的城市建设,识别一个形象工程并不难。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首先要坚持这样的态度:不要让对人民的关注和奉献像“形象工程”一样肤浅,那么“搬石头打江山”这种明显的问题工程很难一路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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