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报湖北巨型关公像等问题
据住建部网站10月8日消息,10月8日,住建部通报湖北巨型关公像、贵州独山水司楼有关问题: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0月8日消息,10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湖北巨型关公雕像和贵州独山水务局大楼:
湖北省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巨型关公雕像工程与贵州省独山县
关于分水建筑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计划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工程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寺大楼工程进行了调查,得到了媒体和群众的强烈反映。为了加强大城市雕塑建设的管理,坚决控制巨型雕塑过度建设等“文化地标”现象,报道了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工程和贵州省独山县水思大厦工程。
湖北省荆州市古城历史城区内修建的关公巨型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的风貌和历史文脉。
水思楼建于贵州省独山县英山镇景新谷景区,建筑高度99.9米,投资2.56亿元。存在脱离实际、乱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湖北省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配合有关部门跟踪指导荆州市和独山县做好巨人关公雕像工程和水师楼工程的整改工作;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及时干预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坚决杜绝乱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和演出工程。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落实新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文化观、价值观和审美观,借鉴两个典型案例报道,切实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城乡建设特色风貌,彰显时代精神。
一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雕塑建设管理体系,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敏感景观等重点领域的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保护历史文物和景观风貌,不拆除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破坏地形地貌、砍伐古树名木。
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格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等文件要求,将超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标志性建筑、重点建筑、大型城市雕塑作为重要城市项目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示制度。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或者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宣传争议较大的,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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