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5日最近国内城市自行车共享越来越普及,由此引发的乱停乱放问题更是屡见不鲜,困扰着很多城市,但鲜有个人或单位站出来起诉自行车共享企业未履行管理职责。北京物业起诉摩比克,是维权的合法权利,也是向其他遭受同样困扰的人或单位示威,也是在提醒自行车共享企业,敲响警钟。
企业不能只关心自己的生活。该物业起诉mobike。按照它的说法,正是因为在mobike中缺乏对用户使用行为的提示和监管,导致了乱停车现象。然而,物业公司多次向mobike公司报告这个问题,但都失败了。
自行车共享的存在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如最近公布的由10部委起草、交通部牵头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表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城市绿色交通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途出行和公共交通衔接换乘的重要途径。
然而,自行车共享的随意停放和错位等问题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如影响市容、行人和车辆,自行车共享进入社区和单位,以及物业管理秩序。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车共享企业经营管理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些自行车共享企业只关心他们的生活。比如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盲目丢车,无法有序交付。比如企业没有做好车辆的运营、调度和维护。
因此,为了履行管理责任,企业需要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提示和监督,并做好车辆运行调度和维护,提高处理速度,找到合适的自行车停车位,与街道社区合作,依法设立停车位。
自行车共享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自行车共享企业也具有社会企业的性质。但是,自行车共享一定不要以为放入车辆就能造福社会,做好事。因为即使做好事,企业也要把好事做到底,而不是把好事变成坏事,否则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自行车共享企业仍然不履行管理职责,将会有更多的侵权者和单位前来起诉企业,自行车共享企业的麻烦也将越来越多。城市管理者也应履行监管责任,协调企业与街道社区的关系,加强监管,做好规划,划分自行车共享停车位,督促企业履行管理责任。只有这样,绿色环保的自行车共享才能给人们带来便利和利益,有助于治疗“城市疾病”,避免给别人和城市制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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