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未婚妈妈申请生育保险被拒引发网友热议。是什么情况?来和边肖一起看看。
2016年,张萌意外怀孕并生下一个孩子。2017年7月,张萌在街道办事处申请计划生育证被拒。2018年1月23日,张萌被拒绝向社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张萌先后起诉金阳街道办事处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但均败诉。
8月28日,张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其申请再审生育保险纠纷案,张萌被称为中国第一个为未婚生育申请生育保险的当事人。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障基金又称生育保险基金,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工作时,及时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包括现金补贴和物质供给。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对及时生育的妇女给予的生育津贴。一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贴或家庭津贴。实物供应主要是指提供孕妇和婴儿所需的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和日常必需品。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的经济情况确定。
生育保险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户口簿(集体户籍,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银行结算账户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邮政储汇局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应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在外省市有户籍的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证明;
(3)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4对于军人,您需要携带军人证或军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计划内生育的第二个子女,应携带市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子女再生育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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