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虽然已经在去年2月被执行死刑,但是孙小果案的调查还没有就此结束。日前,官方曝光了孙小果案的更多细节。孙小果在服刑期间受到不正常的特殊待遇,他每个月考核都是满分,并连续七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接连获得减刑。
政法机关对孙小果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展开调查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成立专案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调查,最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查清了这一案件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行为。
调查组调取孙小果服刑期间的纪录查证,发现多名监狱管理人员在领导授意下违纪违规,给予孙小果不正常的特殊待遇,孙小果每个月考核都是满分,连续七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接连获得减刑。尤其荒唐的是,孙小果还号称在监狱里发明了一个“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后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监狱据此认定孙小果“重大立功”再次报请减刑。
经调查核实,孙小果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总共减刑3次,2009年1月转监到云南省第二监狱,在二监又减刑2次,于2010年4月出狱。之所以中间要由第一监狱转到第二监狱,是因为违规减刑遇到了阻力。
调查组调取当年的减刑会议记录,记录显示时任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何绍平在多次会议上都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孙小果的减刑不符合规定。何绍平也还清晰地记得,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的罗正云为此专门打过电话。
何绍平:他说孙小果减刑你怎么不同意,我说不是我不同意减,他这个是不符合规定。这个是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
虽然领导打了电话过问,但下一次会议上,何绍平仍然不同意。
何绍平:我还是坚持不同意,我不图什么,我必须要依法。你领导认为我不行,你给我换了就算了,没事。当时我的身份是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就有这个职责,对这个事情进行监督。
正是因为何绍平的反对,罗正云等人只好将孙小果转到第二监狱,绕过何绍平继续操作。如果多一些人能够像何绍平一样坚持原则,孙小果也不可能“复活”。但遗憾的是,许多人选择了另一个错误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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