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在长沙报道,2012年5月4日,网友曝光的“收钱”短信,让湖南警官学院原警校体育系主任、教授刘一夜成名。刘趁着2012年湖南大学教师职称评审被选上体育专业评委的机会,连续两天在酒店开房收钱,并承诺委托他做事的人会照顾他。
记者3月29日从岳麓区检察院获悉,刘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是,刘认为的量刑过重而提出上诉。二审将于近期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他当过两次法官,受贿27万元
2012年5月4日,一条手机短信截图在网上引起关注——“今晚请准备3-4万元到新天大酒店2408室找刘教授。晚了就不送了”。
2012年5月2日下午1时许,刘获悉,他已被确定为湖南省高校体育运动队裁判员。当天,他安排下属荣在芙蓉区新田宾馆开房。5月2日至5月3日,刘在办公室、新天大酒店咖啡厅、洗脚城2408室收受31人现金贿赂21万元。刘口头上答应照顾前来请他办事的人。
经人民检察院查明,刘在2010年和2012年39次接受38名参加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请求,利用法官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现金贿赂27万元,为参加人员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给刘送礼的大多是湖南省各大高校的副教授、讲师。
不承认受贿金额,二审将很快举行
2012年11月19日,岳麓区法院审理了刘涉嫌受贿罪案件。刘在法庭上说是他主动送钱打招呼的。他想避开这些人才在酒店开房,钱是朋友或者朋友介绍的。“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走到门口的。”
法院首先判处刘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但刘认为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没有检察院指控的那么大,遂提起上诉。据检察院工作人员透露,二审将于近期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届时长沙市检察院将以公诉人身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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