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方都市报海口,2008年3月11日。3月11日,海南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报道了“长江10.26”、黄宏发等一系列案件的二审情况,这些案件涉及196人,受到全省人民的高度关注。
省高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后,判处黑社会犯罪组织者、头目黄宏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鸿明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刑有限。黄和黄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安机关扣押的价值超过25亿元的资产已由资产处置小组单独处置。此外,参与黑案的其他人也受到了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该组织为了寻求非法保护,帮助“收买官员”等活动,并在党政机关安插亲信、支持特工。原昌江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洪章,政委,副局长王忠东,刑警大队队长苏,县水务局副局长黄,都被其腐蚀,帮助组织逃脱查办和打击,导致昌江县违法犯罪活动猖獗近30年。
非法集资20多亿元涉嫌犯罪20起,长江黄宏发等涉黑犯罪团伙191人被起诉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长江黄宏发黑社会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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