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城区供热单位:
根据市政府对地热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经过成本调查、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地热回灌井试行价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和商铺地热回灌井最高价格为2元/m2。
二、为保障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户证、五保户证的家庭免收地热回灌井费用。
三、利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方式进行集中供热按照就地供热价格和地热回灌井价格标准执行。
四、地热回灌井的开发价格标准为试采价格,试采时间为两年。地方供热单位应加强管理,控制运营成本,积累成本数据。成本数据完善后,我局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正式的价格标准。各地供热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示试热价格标准,并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1日。
12日,发改委召开听证会,制定地热回灌井价格标准。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采纳消费者代表提出的“部分社区部分住户属于棚户区改造和贫困人群,居民收入较低,希望得到政策照顾”的建议。低收入家庭回灌井免交相关费用。
2.采纳消费者代表提出的“回灌井属于地热供热设施,建设费用由开发商或供热企业承担”的建议。本次定价中,回灌井的建设成本不计入成本核算。
3.采纳政府部门提出的“如实、合理地进行成本核算,确保供热质量”的建议。本成本核算中回灌井的运行成本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计算。回注井施工合同和外购设备清单由供热单位盖章上报,我局工作人员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合理部分按规定减少。
4.不采用消费者代表提出的“供暖面积”,应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但不按建筑面积收费。阳台、卫生间、楼梯没有暖气,收费不合理。理由如下:取暖费是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还是按建筑面积收费,是计算方法问题。。所以去掉阳台等未加热区域,会增加单位供暖价格,总供暖成本不会降低。目前,地方价格部门以建筑面积计价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同时建筑面积在房产证上有相对直观的显示,便于统计计算。因此,建筑面积用于此计算。
5.不采纳经营者代表提出的“回灌井建设费用应计入成本且核定供暖占用率偏高”的建议。原因如下:根据成本调查和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回灌井建设成本不计入本次成本计算;成熟小区的供暖入住率应该在80%左右,这次检查80%的供暖入住率是合理的。
6.不采纳“反对制定地热回灌井价格标准”的建议。原因如下:该回灌井的价格标准是根据国家节约利用地热资源和配套回灌井基本运行费用的要求制定的。费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计算,充分考虑消费者和经营者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价格科学合理。
鉴于前物业公司滥收费用,
请密切关注财产退款。
临清百人购房团开业,想买又便宜又好的房子加:lqh2016999
1.《地热供暖价格 定了!临清地热供暖收费标准确定!》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地热供暖价格 定了!临清地热供暖收费标准确定!》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602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