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一词最早出现在西汉时期,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通篇没有提到“坑儒”。《燃烧的书》和《坑儒》都出现在秦朝,但不是一回事。
“焚书”的始作俑者不是秦始皇嬴政,而是陈晓公在位时期的改革家尚阳。
《韩非子》记录:用商鞅的变法对旧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包括“焚烧F-N”诗和法令。
但是,第一份分书记录没有简要说明在哪里,到底烧了什么书。
历史上第二部分书是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提倡者是丞相李斯。
周清信大臣建议废除皇帝由来的诸侯分封制,改为郡县制,遭到了博士纯刘月的坚决反对。丞相李斯不失时机地主张实行郡县制。
建议全国分为36军,秦始皇法令分为1,禁止西生厚朴金,迷惑老百姓。《秦记》,除了在医药书店种树的书外,六国图书管理员等其他书都烧掉了。
秦始皇最终接受了里斯的建议,为了实现帝国民众思想和文化的高度统一,废除了分封制,改为郡县制。
烧书的同时严禁民间藏书。书生聚会严禁研究学问,禁止者当众处决。发现这东西又厚又薄,朱美全家人;官员包庇罪犯,包庇不这样的人,与罪犯同罪处理。
焚书令下达了30天,但仍然没有烧掉禁书,在脸上涂字,被流放到北方修复长城。学习法令的书生可以拜当地官员为师去。
事实证明,秦始皇做残忍的文化前提、思想前提是得不到民心的。他为后世的帝王举行了岳礼,春秋时代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景象从此一去不复返。
“坑儒”和“分书”不是同时发生的,坑儒也不是活埋书生、书生、纺纱、魔术师。
秦始皇追求长生不老后,产生了徐福、老生、后生等众多纺纱、魔术师,他们借皇帝探询仙药的机会四处招摇,浪费了大量财力和物力。
《史记》记录:秦始皇听到一些辐射、魔术师逃跑的消息后勃然大怒,说:今天温总理的最后一份报纸、徐诗等费用巨大的一万,最终不能用药,只有强奸利益阶段报告日新闻。老生等我的大名很厚,现在诽谤我,以中五不德。(莎士比亚)。" "
秦始皇为了逮捕欺骗他的炼金术师、黑术师,派出审查官等,在咸阳市共逮捕了460多人,全部挖坑掩埋。
燃烧的诗书,坑黑术士,最终结果是陆锐从此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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