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社会后,6.7年没有使用QQ空间,就像被遗忘的艺术品一样。随便摆在某个角落里,满是灰尘,虽然是可选的,但顽强地屹立在手机屏幕的某个部位。(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今天无聊的时候,突然鬼很无聊,进入了QQ空间日志。接着看了《高三X班人员名单》的日志。贷款日是2011年的某一天。它静静地呆在那里,就像有一天有人想起它,重新翻开,找回过去的时光,等待重新思考校园之情一样。(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者)日志:从班主任到任课教师,从班长到学习委员,从年幼的组长到班里的学生,都出现了陌生而熟悉的名字。好像酿了很多年酒的香气飘到了很远的地方,再也抑制不住了。

2007年7月,初中毕业,疯狂地玩假期,终于在9月开始了高中生活。因为高中在县城,所以再次意味着短期内要离开父母。再次,因为从初中开始寄宿。作为寄宿生,我开始每周一次,有时每周一次,有时每两周一次寄宿。(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高中名言)可能是因为习惯了寄宿生活,也可能是因为我是男人,16、7岁的年龄是渴望独立的时间,离开家的时候,我不太遗憾,反而有点激动。总之,我的高中时代正式开始了。

我上的高中在我们县城属于体面的首领。在我们这样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地方,每年有1-2名学生能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只有这一点是其他高中无法企及的。当然,这也与合格有关。因为全县前200名的学生都进入了我们学校。

因为教育资源有限,我们班大约有七八十人,全县各乡镇的人都有,但对我来说人数的多少并不影响我的快乐心情。因为对于寄宿生来说,高中宿舍是八人间,上下楼,没有桌子,但是在初中的时候可以和大家的大通炮一起死,也就是说,在这里,我知道了我们玩的时候叫“驴”的阿亮。喜欢篮球,身体健壮,但喜欢乌黑发亮的阿彪。装酷爱打扮的阿魏;喜欢看小说的阿鹏,睡不着懒觉的阿杰,害羞性格的阿雷,早恋的阿强,还有什么都不是的我。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我们在一个不大,但烟花很多的宿舍里建立了三年的革命友谊。

我记得当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我们的班主任,特别喜欢读书。鼻梁上戴着厚厚的眼镜,无论去哪里,拿着一本书上厕所也看书。我们的英语老师非常温柔贤淑。物理老师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经常惹我们生气。最喜欢的是刚毕业的美丽化学老师。当时总想遇到不会做的话题。所以能和她近距离接触。当然,有时还故意假装不做那个问题,向老师请教。那时我总是在想。什么时候我能快点长大,那样我就能和老师成为朋友了。

因为学习成绩还不错,所以这段时间一直是班长,其实我的管理能力还是很好的,只能说。(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可能和我的性格有关。不管是所谓的好学生还是穷学生,我都和他们相处得很好。另外,我平时做人比较公平。所以班上还是有点威信的。(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女人)记得当时自习的时候,大家都喜欢三三两两地聊天,吵闹。那时学习委员是女的。不管怎样,大家好像都没听到,但只要我喊嗓子:大家不要说,好好学习。瞬间,这么大的教室里开始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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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我正在教室看书,忽然觉得一阵阵眩晕,还以为是中午没休息的原因,结果到了下午上课的时候,同校的同学回来说,汶川地震了。就在那个晚上,睡得正香的时候,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地震了”,吓得我裤子都没穿飞奔下楼,下来后才发现,楼下已经站了不少人。也是那个晚上,跟着阿亮经历了人生的一个第一次:第一次通宵上网。那时候的我自诩是好孩子,固执地坚持不吸烟,不上网,不喝酒。但那次,因为我没穿裤子,自己又怕死不敢上去拿,因为阿亮“冒死”帮我回宿舍拿了裤子,一感动就跟着他们去通宵了。老实说,当阿亮返回宿舍拿裤子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在默默祈祷,千万不要地震,等阿亮出来再地震也好,好怀念那时善良的阿亮,那时胆小却又善良的自己。但好在至今为止,我都不会吸烟。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感谢那时的自己,在那个男生以吸烟为荣的年代,能够抵抗住诱惑。

说起高中时代,仿佛不说点纯纯的爱情总归觉得少了点什么。但是很遗憾的时,我的高中时代,并没有经历过父母和老师眼中仿佛天地不容,但却屡禁不止的恋爱,充其量只能算是喜欢与被喜欢,辜负与不辜负。

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女生,纯纯的喜欢,深入心底的喜欢,生物课的时候写了满满两页情书,怀着忐忑的心情表白了,结果和你们预料的一样,被拒绝了,因为可怜的自尊,再也没和她讲过话,每次见到她,都远远的躲开。直到有一天放学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在车站等车回家,也许是天意,平时拥挤不堪的车站那天居然一个人都没有,发着呆的我一回头就看到了旁边的她,我们两个就像熟悉的陌生人,静静地站着,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一样。终于还是我没有忍住,打破了平静,“你还好吗?”, “嗯,你呢?”,“我也是”。听着她甜美的声音,那一刻冰雪消逝,高中时的感情就是这么奇妙。单纯而又善良。

正如每个人都拥有被爱的权利一样,那时也有喜欢我的女生,女生和阿亮是一个镇上的。因为我的一句玩笑话,分文理科的时候,原本想要学习文科的她选择了理科,每天早晨给我带早餐,和我说话就会脸红,和我一样写了慢慢几页的情书,表达爱慕之意。本着不爱她就不要给她机会的原则,我非但没有领她的情,反而刻意躲避她,为难她。现在想来,那时骄傲的我,那时卑微的她,无畏辜不辜负,只是实实在在伤了她的心。假如时光倒流,假如那时的我更加成熟,我一定会选择另一种方式,一种委婉地对她伤害最小方式去对待。好在听说她过得挺好的,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只希望如今的她事事如意。感谢那时的她与她,让现在的我更懂的感情的珍贵与难得,当然也要感谢我家韦女士如今对我的支持与宽容。

写到这里,双眼忽然有点朦胧,恍惚中仿佛回到了那个酷夏,看到了奔跑在球场上的阿彪,看到了光着膀子看小说的阿鹏,看到了无时无刻不在看书的班主任,看到了那群洋溢着青春,幸福笑容的同学们。好想说一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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