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一步步做大做强,市值不断攀升。不过也有很多公司,出道就是“巅峰”,越出道越差。2014年11月上市的宁波京达,刚好在一轮大牛市开始前走出来,但生的好的时候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少好运。该公司的股价正在下跌,管理混乱,导致市场价值见底。
股权转让有疑问
2019年11月1日晚,宁波京达宣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宁波沙坪控股有限公司(沙坪控股)、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宁波经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广达投资)、徐建芬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据悉,宁波京达的真正控制人是郑,徐剑芬是其配偶。郑和他的儿子分别持有沙坪控股75%和25%的股份,经纬投资和广达投资均由郑控股。
虽然证监会的《调查通知》没有说明具体原因,但披露宁波京达在此次调查启动前隐瞒了控制权转移。时间追溯到2014年公司上市。根据当时的招股说明书,宁波京达的实际控制人郑良承诺限制出售公司持有的股份,即三年内不会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股份,也不会被公司回购。
然而,在上市不到两年的2016年9月,郑违背了自己的承诺,私下计划转让公司的控制权。他和他的一致行动者共转让了45.11%的股份,总成交价超过17亿元。2019年8月,隐瞒两年的控制权转移秘密因股权冻结通知被泄露。当时,股权受让方广州颐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颐和”)申请法院对郑及其一致行动持有的部分股权进行司法冻结。
根据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在2019年11月1日收盘时持有宁波京达,并在2019年11月2日后出售或仍持有,且已造成一定的浮亏(无论是否解约),可以提起诉讼。您只需将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交易记录(推荐为Excel文件)发送到全伟@洪州坎网的邮箱,即可参加《证券市场红周刊》的“民权保障”活动。投资者在获得赔偿之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
找借口隐瞒事实
对实际控制人股份的司法冻结引起了投资者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由于冻结公告披露的信息不足,迅速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并发出询价信,要求上市公司郑、及其一致行动进行补充披露。
该公司在回复上交所询问时,甚至将转让协议的隐瞒解释为防止误导投资者。如宁波京达回复本所,考虑到前述协议要求符合上市时的监管要求和承诺,具体可操作的转让方式和转让时间有待进一步论证,收购方的财务实力有待验证,协议执行情况不确定。实际控制人理解,该事项可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不确定,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可以暂停披露”。因此,实际控制人没有通知上市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另外,宁波京达一再强调,绝对不是故意隐瞒,主要是为了投资者。如公司称,由于上述控制权转移的不确定性,为不误导投资者,实际控制人对该信息严格保密,未告知上市公司披露该信息,上市公司及当时在任的其他“董”在前期并不知晓上述事项。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并披露信息,这是由于对法律法规缺乏透彻的理解和偏离,没有故意隐瞒上述控制权转移等原因造成的。
数据显示,宁波京达是高速冲床技术的创新者,成套换热设备供应商,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是R&D,生产和销售热交换器设备和精密压力机,并拥有100多套加工设备,如数控机床和镗床,铣床,车床和磨床。但宁波京达上市6年以来,净利润一直在3000万元左右波动,比上市前还要糟糕。公司最新市值只有13亿左右。
自2017年以来,宁波京达的经营业绩略有反弹。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823.96万元,同比增长23.22%。公司预计2019年实现净利润5861.28万元至6467.62万元,同比增长45%至60%。
关于年度业绩,宁波京达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销售网络布局,拓展业务增长渠道,主营业务稳步增长。同时,公司还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发展促进中心的补助资金1168.23万元(含本期其他收入652.79万元)。
不管公司的利润是否可持续,公司的流动性应该是相当不错的。专业维权律师也提醒投资者,宁波京达的偿付能力目前没有问题,投资者要抓紧时间维权。红周刊将继续关注相关事宜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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