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公开宣判了被告单位北京盘古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吕涛、谢红林、杨颖骗取贷款、被告吕涛、谢红林骗取购汇一案的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和三名被告有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宣判后,被告单位诉讼代表和三名被告均当庭表示,将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盘古氏公司及高管、职员骗取贷款骗购外汇案一审公开宣判根据公开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盘古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人吕涛、谢红林、杨颖受郭文贵指使,以虚假合同、伪造财务报表、伪造印章等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被告单位北京盘古投资有限公司2.45亿元罚款。;被告人吕涛因犯骗取贷款、骗取外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解洪林以骗取贷款、骗取外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杨颖因诈骗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据新华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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