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4名腾讯相关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占用腾讯数百万资金的案件。昨日,腾讯回应《北京青年报》称,公司在日常经营和经营活动中有严格的规范性要求,本案是对公司日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后发现的职业行为继续进行审查。
于越
利用第三方公司套取现金检方指控被告于越在担任腾讯网络媒体发展部主任期间,侵占公司资金552万元。此外,该案还涉及腾讯战略BD团队负责人张、腾讯前员工、深圳华盛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上是腾讯前员工。辞职后以他人名义开了华盛腾达公司,专门做腾讯的网络广告代理业务,是腾讯广告代理业务中比较大的一家代理。
根据检方的指控,于越和其他三人与几家电视媒体签署了自由合作合同。但之后又向腾讯捏造需要与上述媒体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华盛腾达公司签订支付合同,以诱使腾讯与华盛腾达公司签订支付合同。如果腾讯与上述媒体的合作确实需要支付合同金额,他们会在合同中进一步夸大金额。
2011年,找到成立华盛腾达的,说腾讯的一个项目需要用现金,要用肖的公司来核算,相关领导已经同意。冯晓同意这样做是为了帮助腾讯。从那以后,他与腾讯的几份协议都加盖了公章,并从腾讯收取了800多万元的合同款项。此外,他还从上海一家广告公司收了近180万元,总金额约1000万元。冯晓说,除了扣税之外,所有的钱都转给了当时在腾讯工作的于越、张、、等人。
根据检方指控,侵占552万元,张侵占68万元,侵占67万元,华盛腾达公司也因为与腾讯的业务流量不断增加而获利。
被告称是腾讯默许的公关行为庭审中,和张否认侵占这些资金。范丹承认,他所占据的部分被用于公共关系或工作,而其他人则使用它们。
在此之前,于越承认在调查期间部分侵犯的事实,但随后开始收回他的供词。于越说,从片场取出的现金不是自己占的,而是流向腾讯的公关对象。腾讯默许了公关费的提取,帮助腾讯以较低的成本开展了各种推广活动。于越说,他没有提到在公共关系中套现,因为他很在意自己与腾讯的感情,担心自己的行为会涉及贿赂。
于越表示,该公司默认通过第三方公司收取公关费用。以一个电视节目为例,公关的对象上至导演、制片人等高层官员,下至主持人和镜头,从而增加主持人的口头广播和镜头拍摄的次数。
事件发生前,于越于2014年2月从腾讯辞职至阿里巴巴数字娱乐集团。2014年9月5日,于越在深圳机场被警方控制,但他被捕的消息尚未披露。今年7月,在阿里巴巴副总裁、阿里巴巴影业执行董事刘春宁被深圳警方逮捕后,腾讯发布消息称“在去年的一次内部审计中,腾讯发现前两年视频团队涉嫌腐败,随后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方最初锁定了张某某、岳某某等四五名员工,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将刘春宁带出。”
腾讯公司例行内审中发现问题导致案发腾讯昨日回应《北京日报》,称公司在日常经营和经营活动中有严格的规范性要求,于越等人在本案中的行为突破了这些规范性要求。腾讯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一旦发现员工的行为超出制度,就会坚决查出来。在这起案件中,于越等人在日常内部审计中发现了非法礼品和虚假合同,并与第三方进行了大量异常资本交易。继续考试后,他们找到了工作。内部审计是腾讯公司的一项常规制度,对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起着重要作用。腾讯重申,所有员工都应遵守阳光行为准则,坚持诚信价值观。公司也欢迎各界监督举报。
1.《腾讯被告 腾讯前员工受审 涉嫌职务侵占腾讯公司数百万资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腾讯被告 腾讯前员工受审 涉嫌职务侵占腾讯公司数百万资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835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