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空调查数据,1月10日,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罚款。
据China.com去年10月23日报道,很多用户投诉在参加“猫眼电影”后遇到“奖金未兑现”的问题,质疑平台有虚假宣传,故意欺骗消费者。在接受中网科技采访时,猫眼电影否认了上述质疑,认为提现失败主要是因为平台服务器最近的系统维护,用户需要错开提现时间。与此同时,一些用户因“不符合活动规则”而未能提现。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光线传媒高管王牮。实际由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是后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据天空调查数据显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光传媒高管王官。实际上是由天津猫眼微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是后者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
同时,美团审核的投资主体之一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和腾讯投资的投资主体之一林芝立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是后者的股东。
另外,天眼超的数据显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去年被北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处罚三次,涉嫌擅自从事商业演出经营活动;未经批准出售演出门票的;在履行经营活动中涉嫌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此外,公司还拥有38条法律诉讼信息,涉及网络传播作品信息权侵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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