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实时热点新闻:国家安全局:举报50万间谍奖励虚假举报将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了《公民举报间谍奖励办法》,今天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国安局:举报间谍奖励50万假举报将追究法律责任。
公民举报间谍的激励措施
第一条为了有效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专项工作与群众路线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公民在发现间谍举报线索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行为: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或者与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串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实施、指使或者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和个人与其串通,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指使、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为敌人指明攻击目标;从事其他间谍活动。
第三条本市间谍线索的受理、评估和奖励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统一负责。
第四条公民发现或者知道间谍线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举报:
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函告国家安全机关;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第五条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对公民举报并采纳的间谍线索,根据其作用和效果给予奖励:
在预防和制止间谍活动或者侦破间谍案件中发挥特别重要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线索的,给予10万至50万元的奖金;对预防和制止间谍活动或者侦破间谍案件起主要作用的线索,给予5万至10万元的奖金;对于在防范和制止间谍活动或者侦破间谍案件中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给予1万至5万元的奖金。
公民举报的间谍线索一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将给予奖励。
第六条公民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通过电话或公告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第七条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他人领取;授权委托他人代收的,委托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故意诬告他人,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谎报信息,故意骚扰等。以举报名义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民或者其近亲属因举报间谍线索而面临人身安全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核实、公示、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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