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电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的垃圾分类标准,主要调整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和图形符号。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08版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的类别调整为4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废弃物、餐厨垃圾等废弃物)和11小类,删除4个,增加4个,使用7个,修改符号4个。
目前,全国46个重点城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超过70%。近期将推出“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重点城市,市民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有哪些变化?
新版中删除了“大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瓶罐罐”等4个标志类别,增加了“餐厨垃圾”、“灯管”、“家用化学品”等标志类别。鉴于一些试点地区的差异,如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或“湿垃圾”,在新标准中都统一作为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是指易腐和有机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餐厨垃圾、厨房垃圾和其他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品是指适合回收的生活垃圾,包括纸、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有害废物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国内来源的危险废物包括灯具、家用化学品、电池;其他废物是指除可回收材料、有害废物和餐厨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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