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这次股东大会上,该提案没有遭到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几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将于2019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举行
网上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6日9: 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5:00至2019年9月6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科技工业园夏商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邹甘荣董事长(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会议
共有5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399,66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4769%。其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99,479,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4387%;两个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代表18.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82%。三位中小股东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8.0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82%。
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现场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
北京尚同(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的审查和表决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批准39965.9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批准18.01万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1%,反对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邹干荣先生、先生、张先生、吴伟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2.01选举邹甘荣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投票情况:批准39947.9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
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表决结果:邹甘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静媛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李静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吴伟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吴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李道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道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孙永勇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孙永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魏志骅先生、毛云石先生、罗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3.01选举魏志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投票情况:批准3994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
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表决结果:魏志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毛云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投票情况:批准3994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
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表决结果:毛云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罗忠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投票情况:批准3994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
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表决结果:罗忠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温慧群女士、高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4.01选举温慧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投票情况:批准39948.0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
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9%。
投票结果:选举温慧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高淑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投票情况:批准39948.0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
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9%。
投票结果:高淑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尚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供参考的文件
1.惠州华阳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华阳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宣布。
惠州华阳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股票代码:002906证券简称:华阳集团公告号: 2019-070
惠州华阳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华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先生、先生、张先生、吴伟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魏志骅先生、毛云石先生、罗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温慧群女士、高淑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告号:2019-2019-2010-2010-2011)上发布的《董事会选举公告》。:2019-062)《监事会选举公告》(公告号: 2019-06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魏志骅先生、毛云石先生和罗忠良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经深交所备案审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个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杜长岛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非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和俞庆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杜长岛先生、李常青先生、俞庆冰先生的辛勤工作和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宣布。
惠州华阳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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