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公安县南平镇11.15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朱。
经过调查,
朱与被害人朱某某因债务纠纷发生冲突。2018年11月15日晚,在公安县南平镇某宾馆朱某某的房间内,朱某某未能向朱某某讨债后,用水果刀刺伤朱某某,致使朱某某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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