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55股票简称:新科材料号。:Pro 2016-030
安徽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信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集团”)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在未来12个月内动用约1.28亿元人民币,增持新科物资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飞烈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将在每股10元以下增加持股不少于200万股,并增加持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16年7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已完成增持计划。
一、增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资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恒信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李飞烈先生。
(二)公司控股股东恒信集团在本次增资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245,058,25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769,593,555股)的13.85%。
实际控制人李飞烈先生在本次增资计划实施前并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加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11日,公司发布《新科物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告(2015-057)》,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1)本次增持的目的是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认可的基础上,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2)本次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流通中的a股不被公司出售。
(3)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和金额:
控股股东恒信集团将在未来12个月内动用约1.28亿元人民币增持股份;实际控制人李飞烈先生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他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2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至每股10元以下。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控股股东恒信集团没有设定价格区间;实际控制人李飞烈先生拟在10元以下价格区间增持股份。
(5)本次增持实施期限:
2015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
(6)本次增资的资金安排:
此次增资的资本来自自有资金和杠杆融资。
三、增资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6年7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恒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飞烈先生关于完成本次增资计划的通知函。详情如下:
(一)控股股东恒信集团
根据我公司2015年7月10日关于增持贵公司股份的承诺,截至2016年7月5日止,我公司已通过《中融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第12号》增持贵公司股份29,113,077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1.645%;平均持股价格为4.40元/股,持股金额为1.2812亿元。持有贵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
本次增资前,我公司持有贵公司245,058,255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3.85%。本次增资后,我公司持有贵公司274,171,332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5.49%。
中融基金-资产管理12号计划总投资1.5亿元,我公司作为下级出资5000万元。根据资产管理合同中的约定,资产管理计划设定清算线,导致清算风险。当上述风险触发时,我公司将通过筹集资金、增加保证金等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
(2)实际控制人李飞烈先生
根据日本人2015年7月10日做出的增持贵公司股份的承诺,截至2016年7月5日收盘,我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贵公司股份200万股,平均增持价格为4.33元/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0.11%,完成了贵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
本次增资前,我没有持有贵公司的股份;此次增资后,我持有贵公司200万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0.11%。
四.其他解释
本次增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特此宣布。
安徽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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