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闫占江
狗咬了刚毕业的大学生,二代狗主拒不赔偿,把人打死,官员们很难互相照顾。近日,“湖南醴陵24岁大学生在长沙被打死”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和部分网站、论坛广泛传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月9日,《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网文帖子反映的大学生挨打后死亡事件确实存在。犯罪嫌疑人郭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报岳麓区检察院批准,但郭本人并非网帖中所说的公务员,只是长沙市安监局的一名司机;警方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积极展开事后的案件侦破和犯罪嫌疑人抓捕,最后通过做好家庭工作促使郭自首。
2月6日起,自称与受害者是男女朋友的网友吴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天涯、红网等大量发帖。网上贴出受害者谢本聪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在长沙梅溪湖公园被两只狗咬伤,左右脚均有伤口。警察协调介入后,警察不协调就走了。警察走后,狗主人立即翻脸,拒绝支付600元的赔偿。他疯狂的对受害者拳打脚踢,所有人落地都动弹不得。受害者头部严重受损。他还踢了受害者一脚,造成了严重的肺部损伤。狗主人随后逃跑,受害者后来被发现并被送往长沙湘雅第三附属医院急救。因为受害者脑部严重受伤,只能完成右脑开颅手术,不得不从受害者脑部取出破碎的颅骨以降低风险。头骨和他的手掌一样大。记者注意到,帖子中散发了几张伤者躺在床上和头骨的照片,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大学刚毕业一年半,一个好小伙子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了!最后凶手虽然被警察抓住了,但他从来没有向死者家属道歉过,而且看起来还像个大叔!他的狗咬人后拒不赔偿,还违反法律法规打人;打人后,不把受害者送到医院,却因害怕犯罪而潜逃;被抓后没有自责,各种关系都被打开了。各种导演都在帮疯了疯了的杀人犯说话开脱!”帖子中的这段话,以及第二代官员、公务员等热词的出现,很快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记者注意到,2月7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长沙警方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1月30日17时许,长沙河西关沙医院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谢某被郭某带来的狗咬伤。双方发生赔偿纠纷,郭打伤谢某逃走。谢被送往医院治疗后,于2月4日去世。
关于“事发后警方未以各种理由抓人”的质疑,@长沙警官表示,事发当天,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就开始了案件侦破和嫌疑人抓捕工作,随后作为郭的家属于2月1日督促郭自首。目前,警方已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郭,并于6日报请岳麓区检察院逮捕郭。
记者了解到,郭被绳之以法后,双方在司法部门的主持下就善后事宜达成了调解。根据双方家属2月5日达成的协议,郭家属赔偿受害人家属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4万元。
2月9日,长沙市公安局宣传部负责人多次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法犯罪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长沙警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对此案进行调查,并严肃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关石岭派出所对媒体表示,郭并非网帖所说的公务员,只是长沙市安监局的司机。但有媒体报道称,事发当天谢本聪和他在长沙的高中同学去梅溪湖公园游玩,嫌疑人郭正在和孩子打高尔夫。
“1月30日是星期五。我没见过普通工人能在上班时间开车送孩子去梅溪湖,能支付84万赔偿。”记者注意到,有网友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无论是官二代还是公务员,只要发生杀人案件,执法人员和司法机关都要及时介入,依法处置。”对此,长沙市民王女士表示,家庭成员网上发帖或许是为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促使问题得到快速解决,但在办理事情的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充分尊重政法机关办理案件的法律和程序。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就会一口咬定是官员互相保护,在事情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警察不作为,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导致舆论一味指责处理单位和个人,挫伤政法干警的积极性。
本报长沙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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