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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龙场市纪委
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01
龙场市云顶镇前进村党支部书记范、村主任李焕兵、计划生育专家梁用公款吃喝。
2017年5月24日,范、、李焕冰、梁在北关一道人家餐厅设宴款待其他嘉宾。餐饮费用由前村集体资金报销880元。此外,范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范、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焕冰受到谈话诫勉。
02
龙场市龙市镇集源村党支部书记曾华斌、村长俞訾荣、村支书陈继聪利用殡葬改革资金非法陪葬。
2014年至2015年,曾、于、陈继聪用村里用于殡葬改革的资金,以自己的名义陪伴死者家属,赠送丧葬用品。随仪式赠送的礼金超出殡葬改革经费1250元。2019年6月,曾、于、陈继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予以收缴。
03
龙场公安局边防派出所所长杨云涛非法收受、传递礼品。
2015-2018年,杨云涛以拜年的名义给别人送了共计8000元的礼金,还收了别人的烟和酒。此外,杨云涛还有其他违纪违纪行为。2019年3月,杨云涛被党内警告。违反法律法规的予以收缴。
04
龙场公安局黄家派出所所长何俊峰非法送礼。
2014-2018年春节期间,何俊峰以拜年的名义给别人送了共计1.4万元现金。此外,何俊峰还有其他违纪违纪行为。2019年3月,何俊峰被党严惩。在其他案件中,已依法没收违纪款项。
05
龙昌市市南镇公桥村党支部书记魏大金为儿子举办婚宴,超过报名人数。
2018年3月,魏大金为儿子的婚事申报了28桌,实际宴会桌数为60桌,严重超过申报数。同时有少数非亲属参加,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2018年12月,魏大金被党内警告。
06
龙场市云顶镇城管办主任黄非法收受并向客户赠送礼品。
2018年12月,黄为儿子安排了一场婚礼,并从6名管理客户处非法收取了2400元的礼品。2019年3月,黄对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惩戒费已经还给镇财政了。
07
李良龙场市龙市镇社区书记、龙市镇主任陈艳红和计划生育专家王传秀非法发放通讯费。
2014年至2015年,陈艳红、李良和王传秀分别以电话费的形式获得通信费补贴1100元。2019年1月,陈艳红、李良、王传修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纪律处分的收益已经返还。
08
龙昌县人民法院原法官范厚明、韦季芳、丁洪等人非法接受委托人宴请。
2015年1月和2016年1月,范厚明两次以拜年的名义收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的红包,各5000元,共计1万元,可能影响公务的公正执行。2015年10月,郭通过范厚明宴请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主审法官,范厚明从郭处领取了两瓶白酒和两支香烟。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范厚明协助本案另一方当事人张接待再审案件审判长魏。2019年8月,范厚明受到党的严重警告,魏受到党的警告,受到训诫和谈话,所涉款项和材料均按纪律处理。
中共龙场市纪委
通报14起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违规案件
01
原龙场市云顶镇党支部书记、书记刘世海违反工作纪律。
在担任云顶镇党支部书记期间,刘世海得知该村村民蒋廷志返还了3000元危旧房改造额外补助,未主动向云顶镇报告此事并交出款项,导致危旧房补助长期滞留在新农村集体。2019年4月18日,云顶镇党委在党内给了刘世海一个警告。所涉资金已归还给镇财政。
02
龙场市市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原工作人员文辉在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失职。
2014年至2015年下半年,文慧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上报危旧房改造补贴申请材料,导致不该获得补贴的人违规使用国家危旧房改造资金7500元。2019年1月21日,龙昌市纪委在党内给予文辉警告处分。涉案资金7500元已移交龙昌市财政。
03
龙场市双峰镇万安村委会主任周厚明在低保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违纪的。
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间,万安村5家社保机构干部周厚明未及时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报告2名不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机构成员,导致2人额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共计12,470元。2018年12月28日,龙昌市纪委在党内给予周厚明警告处分。涉案资金12470元被双峰镇政府追回。
04
杨玉林,原龙场市石岩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玩忽职守。
2016年至2017年,杨玉林作为石岩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了解到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复杂,工作人员多岗,但仍未严格检查工作人员提交的表格,并报告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违规举报,导致民政部门额外发放了61312元民政资金。2018年12月27日,石岩桥镇党委在党内警告杨玉林。涉案资金61312元已移交龙昌市财政。
05
龙昌市金鹅街光明村原党支部书记兰、原村委会主任范思友在危旧房改造中截留补贴。
2011年至2012年,时任光明村党支部书记的兰截留了该村两名村民危房改造个人费用补贴;经与时任光明村主任范思友商量,暂扣钟某某危房改造补助4000元,用于其他工作费用。2018年12月19日,金鹅街党委给予兰一年缓刑,范思友党内警告。1.5万元已经还给群众了。
06
龙场市石甄姬清村的计划生育专家钟在为群众办业务时,不得不吃饭、领证。
2018年5月,钟收到村民600元现金,用于帮助村民办理残疾相关业务过程中的个人费用。2018年12月6日,石翔镇党委在党内对钟过进行了警告。600元已将相关资金返还给村民。
07
龙场市黄家镇土地局原工作人员李大发在改造工程中吃吃拿卡。
2014年,李大发在协助黄家镇土地局进行景观改造项目的同时,从进行了景观改造的农民处获得现金共计2100元。2018年12月4日,黄家镇党委在党内对李大发同志进行了警告。涉案资金2100元已上缴黄家镇财政。
08
龙场市项英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杨秀芳在清理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中失职。
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杨秀芳在担任项英镇党委委员、主管社会工作副镇长期间,未发现镇财办出具的低保五保清单与民政局拨付的资金清单不符,导致低保五保结余515382元,无法发放;2016年1月至6月未督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专项生活补助,导致镇财政办资金滞留78936元。此外,杨秀芳还有其他纪律问题。2018年11月24日,杨秀芳被党严惩。相关低保、五保已归还财政,专项生活补助资金已补发到位。
09
龙场市十堰桥镇叶家沟村计划生育专家黄寿荣在五保供养管理中未履行职责。
2014-2017年期间,黄守荣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未能及时报告五保户死亡情况,导致民政部门额外发放资金共计4200元。2018年11月23日,十堰镇党委在党内对黄寿荣进行了警告。责成黄守荣向石岩桥镇财政追回涉案4200元。
10
龙场市桂花井镇农业技术中心主任程鹏在五保供养管理工作中失职。
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在桂花井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办理五保审批工作期间,按照审批程序,将邹某某、张等符合五保条件的12名残疾人作为五保户办理。之后因不熟悉相关政策,未按规定取消重残者护理补贴,导致重残者护理额外补贴19950元;五保户死亡信息上报管理不严格,两户死亡情况未及时上报,导致额外发放6300元的帮扶金。2018年12月10日,桂花井镇党委在党内对程鹏进行了警告。涉案资金2.625万元已上缴桂花井镇财政。
11
龙场市桂花井镇包子村九社社长吕恒元,未能作为违纪问题。
2017年11月,吕恒源作为桂花井镇包子村九社社长,没有积极发动群众,也没有征求群众意愿,只是根据个人想法向村里报告需要30亩核桃树苗。同年12月1日,吕恒源在向村里村民发放核桃苗的过程中,不仅没有通知社区成员到村办公室领取核桃苗,也没有露面,导致包子村九社村村民未能及时领取核桃苗。2018年9月10日,桂花井镇党委在党内对吕恒源进行了警告。
12
龙场市市南镇小湾村党支部书记程从庆违反工作纪律。
2009年11月,程从清利用职务之便,将母亲罗列入低保对象名单。自2009年12月至2019年3月,罗共获得低保待遇13,155.38元,由罗留存,用于购买药品。2019年6月6日,石年镇党委在党内对程从清进行了警告,责令其配合追回剩余款项。
13
龙场市石年镇川行村李朝晖违纪问题。
2008年初,的母亲顾,因年老、家庭困难,经审核批准,享受低保待遇。2015年3月,李朝晖在川行村担任妇女主任,家庭状况有所改善,母亲古老的家庭承受能力不再满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要求。李朝晖知道他母亲的古代家庭不再有资格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但仍然没有主动将古代家庭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名单。2015年3月至2019年3月,顾违反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8,238.88元,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顾用于购买药品。2019年7月19日,市南镇党委在党内给了李朝晖一个警告。所涉资金已归还给镇财政。
14
曾文英在龙场市石年镇小湾村违反工作纪律。
2009年下半年,曾文英的丈夫和母亲谢华荣因病等原因经审核批准享受低保待遇。2016年7月,曾文英家庭经济好转。尽管曾文英知道他的母亲谢华荣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她仍然没有将谢华荣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名单。2016年7月至2019年2月,我违规共享受6198.88元,用于谢华荣的医疗费用。2019年7月18日,石年镇党委在党内研究给予曾文英同志警告,并责令其配合追回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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