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傅江平李)7月20日,深圳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座谈会上宣布,商业主体信用监管宣传平台正式启动,标志着深圳信用建设迈上新台阶。
还设立了宣传平台,认真落实今年质检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内企业特别是进出口企业互联互通、促进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罚的要求。
据报道,该宣传平台是国内首个以信用监管为主题的地方宣传平台,有别于展示注册、权限访问等其他主要信息平台。其主要特点是突出监管公开和信用公示,包括业务登记簿、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结果、业务例外清单、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等六大板块,基本涵盖深圳市市场监督委员会各部门监管相关的信用信息。同时,平台可以依托深圳征信网丰富的信息资源进行拓展和深化,多维度、全方位地反映商业主体的信用状况,是客观评价商业主体信用指标的极其重要的参考数据。
据深圳市市场质量监督委员会企业信用监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商业主体信用监管宣传平台具有四个特点。首先是查询平台。公众可以查询基本信息、年度报告信息、业务异常目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通过输入关键字或注册号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次点击查询。其次是互动平台。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商业实体可以登录平台提交和公布年度报告。列入商业例外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商业实体可以在平台上提交除名申请名单。深圳市市场质量监督委员会在收到监管系统的工作指令后对申请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将该企业从失信名单中除名。第三,是公告平台,列入业务例外名单的企业将在其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它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可以连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建设“全国一网”和“信用深圳”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的生命力在于利用,没有利用的数据是无法产生价值的。平台的推出为企业和个人利用平台信息资源、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防范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同时也为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政府部门的负责任监管和企业的守法经营建立了另一个便捷的渠道。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19日,深圳商业实体数量已达241万。面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市场监管法制建设滞后的矛盾,以及潜在的社会风险与监管机制相对落后的矛盾,如何对商业主体进行有限的管理?建立商业主体信用监管宣传平台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途径,可以为庞大的商业主体提供良好的商业环境,创建信用为本的诚信社会。
据了解,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员会主要在“四个一”中构建信用监管公示平台,即一系列法律法规、内部监管体系、统一的外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信息方案沟通渠道。其中,在法律法规方面,深圳市市场质量监督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深圳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深化政府、社会和征信机构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开发差异化的信用产品,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利用深圳信用网的“红黑榜”功能,对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对失信严重的企业进行公示,使失信企业失去市场交易机会,完善失信制裁的社会联防机制。
各项商业主体信用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一对一”和“保姆式”监管方式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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