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代动力学特征
孕妇会因新生命的诞生而在心血管、消化、内分泌等系统产生各种生理变化,可能导致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与正常人不同。
吸收
胃酸分泌减少,胃肠活动减弱,使口服药物吸收减慢,峰值时间延迟,生物利用度降低;
妊娠早期呕吐也影响药物吸收;
妊娠晚期血流动力学变化可能影响皮下或肌肉注射药物的吸收。
分布
血浆量增加约50%,体重增加,总体液和细胞外液增加,药物分布量明显增加。药物也会通过胎盘分配给胎儿。孕期用药剂量应高于非孕期。
血容量的增加降低了血浆白蛋白的浓度。一些药物的蛋白质结合能力下降,导致游离浓度增加。如苯妥英、地塞米松、地西泮在妊娠26 ~ 29周达到游离药物高峰。
新陈代谢
激素分泌变化和药物代谢也受到影响,情况复杂,不同的药物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例如,蛋白质结合能力的降低增加了药物的游离浓度,输送到肝脏进行代谢的药物量增加。许多研究证实,孕期适当增加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的剂量是必要的。
排泄
肾血流量、肾小球滤过率和肌酐清除率均增加,加速了药物通过肾脏的清除。如氨苄青霉素、红霉素、庆大霉素等抗生素在妊娠期血药浓度下降。为了达到抗菌浓度,需要适当增加剂量。
药物通过胎盘的影响因素
胎盘是母婴交换物质的过渡器官,由胚胎绒毛膜和母亲子宫内膜构成。怀孕12周左右完全形成。胎盘附着在子宫壁上,在母体和胎儿之间建立两套互不相连的血液循环,母体和胎儿之间的物质交换是通过胎盘屏障进行的。胎盘含有大量能影响药物代谢的酶。妊娠8周的胎盘可以参与药物代谢。
(1)大部分药物通过胎盘被动扩散,药物扩散速度与胎盘表面积成正比,与胎盘内膜厚度成反比。
(2)药物转运部位为胎盘血管性晕厥。妊娠晚期血管性晕厥面积仅为妊娠早期的1/10,而绒毛面积是妊娠中期的12倍。因此,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药物转运能力也会增加。
(3)药物在母体和胎儿体液中的脂溶性、分子量、电离度和不同的酸碱度都会影响药物的渗透速度。脂溶性高、分子最小、离子化程度高的药物容易渗透。
(4)胎儿体液比母亲体液略偏酸性,因此弱碱性药物容易通过胎盘在胎儿体内解离,胎儿血液中药物浓度高于母亲。
药物对不同孕期胎儿的影响
1.早孕
受精后半个月内:几乎看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受精后3周至3个月:胚胎器官和器官分化期,胎儿心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四肢、性腺、外阴相继发育。在这个阶段,形状或功能的异常可能是由于药物的影响造成的,从而导致畸形。
妊娠3-5周: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道、骨格、肌肉均处于分化期,在此期间致畸药物可影响上述质控或系统。如沙利度胺可引起胎儿肢体、耳朵和内脏畸形,雌激素和孕酮可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叶酸拮抗剂可引起颅面畸形和腭裂;烷化剂,如氮芥,可导致泌尿生殖系统异常和手指及脚趾畸形。
2.胎儿形成期
怀孕5个月后:四环素可使宝宝牙齿发黄,牙袖发育不良,骨骼生长障碍;孕妇服用镇静药、镇定剂、麻醉剂、镇痛药、抗组胺药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可抑制
胎儿神经活动甚至影响大脑发育;妊娠晚期使用抗凝华法林、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产;
产程中:使用抗疟药、磺胺类、硝基呋喃类等一些药物,氨基比林、大剂量维生素K等解热镇痛药等。,可引起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红细胞溶血;
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可导致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色婴儿综合征。
药物对妊娠的风险分类
FDA根据药物对胚胎和胎儿的致畸性,将药物分为A、B、C、D、X五个等级,并要求制药公司在药品说明书上注明等级。
a ~ x级的致畸系数增加。有些药物有两种不同的风险水平,一种是普通剂量水平,另一种是非常剂量水平。
a是最安全的
与对照组相比,早期孕妇对胎儿没有危险(妊娠中晚期没有危险的迹象),对胎儿的伤害可能很小。
如各种水溶性维生素、正常剂量的脂溶性维生素A、D、棕榈酸钾、氯化钾等。
b相对安全
动物繁殖试验对胎儿没有危险,但没有孕妇对照组,或者动物繁殖试验有副作用,但早期孕妇对照组的不良反应不一定(妊娠中晚期也没有危险的证据)。
如青霉素、阿莫西林、阿昔洛韦、氨苄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苄青霉素、多粘菌素B、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菌素、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头孢曲松钠、红霉素、克林霉素、美洛西林、美罗培南等抗菌药物;
阿卡波糖、二甲双胍、门冬胰岛素、对乙酰氨基酚、法莫替丁、雷尼替丁、泮托拉唑。
权衡利弊并给出它们
动物实验证明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但没有人体实验证据。
如:阿米卡星、氯霉素、咪康唑、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利奈唑胺等抗菌药物;
更昔洛韦、奥司他韦等抗病毒药物;
格列吡嗪、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瑞格列奈等降糖药物;
奥美拉唑、多潘立酮等胃肠药;
氨氯地平、比索洛尔、美托洛尔等降压药属于此类。
d只对孕妇有益
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积极的证据,只有在对孕妇肯定有益的情况下(如濒死或重病使其无法使用更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才应使用。
如伏立康唑、妥布霉素、链霉素、甲巯咪唑、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卡马西平属于D类,
抗高血压药卡托普利和依那普利;比索洛尔和美托洛尔在妊娠中晚期使用时也属于这一类。
x已禁用
药物对孕妇的应用风险明显大于其益处。禁止怀孕或即将怀孕的女性。
如:降脂药物辛伐他汀、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瑞舒伐他汀;
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
激素类药物米非司酮、炔诺酮、己烯雌酚、非那雄胺、戈舍瑞林;
以及沙利度胺、华法林、甲氨蝶呤、米索前列醇、前列腺素E1、碘甘油等。
孕期用药原则,孕期保健和咨询
妊娠期用药原则
1.有明确的适应症和用药指征,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
2.可使用或不可使用的药物应尽量少用。怀孕前3个月,可使用或暂时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使用或停用。
3.注意孕周,严格控制剂量和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疾病控制后及时停药。
4.如果可以单独用药,可以避免联合用药。如果能使用结论更肯定的药物,就不需要更新的药物;
5.当两种以上药物疗效相同或相近时,选择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6.禁止使用已经确认的致畸药物。
7.禁止在孕期使用实验药物,包括妊娠试验药物。
孕期保健和咨询
1.药品说明书可以直接、方便地提供药品的重要信息,对指导用药起到重要作用。药师在提供药学监护时,可以参考FDA在婴儿休克期的风险分类标准。
2.孕妇不能自行用药或随意停药;药师不能代替孕妇做出选择,应建议孕妇在医生的帮助下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发现孕妇服用了有害药物,应建议立即停药,然后根据所用药物的剂量、孕周等因素,提出治疗建议。
3.需要用药时,应向孕妇详细说明用药的目的、必要性、注意事项及对胎儿的影响,以保证母亲和胎儿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附:孕妇禁用药物50种!
怀孕后,孕妇的身体状况发生了变化,体内的酶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而且胎儿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孕期随意服用药物容易导致胎儿对药物的吸收,尤其是在妊娠早期形成胎儿器官时。
由于身体变化,药物不易解毒排泄,可能出现累积中毒,不利于胎儿的健康发育。因此,孕妇应该非常谨慎地服用药物,即使是感冒了。孕妇用药虽然有一定风险,但也不是完全没用。有些疾病对胎儿和母亲的影响远远大于药物。这时候要权衡利弊,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吗啡、安农痛:抑制新生儿的呼吸,并使新生儿处于一种类似禁欲的抑制状态。如果在分娩前一周服用,可引起新生儿惊厥、兴奋和剧烈哭闹。
阿司匹林:胎儿小而畸形,导致新生儿凝血酶原减少出血,肝脏解毒功能障碍。
非那西丁和扑热息痛会导致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吲哚美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巴比妥类:胎儿心脏先天性畸形、面部和手部发育迟缓、兔唇和腭裂。
卡拉霉素:耳聋。
红霉素导致先天性白内障和肢体畸形。
庆大霉素:引起胎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多囊肾。
磺胺类(主要是长效磺胺类和抗菌增效剂):引起高胆红素血症、脑核黄疸和畸形。
海洛因:导致胎儿呼吸抑制和死亡。
杜冷丁:导致新生儿窒息。
链霉素:导致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可引起牙釉质形成不完全,骨和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如四指缺失),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甚至死亡。
土霉素、多西环素: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引起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和腹胀(即“灰婴综合征”)。如果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能会导致新生儿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癫痫石:可引起胎儿手指和脚趾畸形,妊娠晚期服用可引起窒息、出血和脑损伤。
甲酮:导致畸形。
宁静、安宁、催眠和催眠能量可导致胎儿畸形和女性胎儿男性化。
诺龙苯丙酸酯:引起腭裂。
黄体酮:使女性胎儿阳刚。
可的松和强的松:引起胎儿唇腭裂。可的松还可导致胎儿脑死亡、早产和早逝。
孕酮和睾酮:导致胎儿外生殖器畸形。
维生素D:如果大量服用,会导致胎儿高钙血症和智力低下。
维生素K:如果大量服用,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和核黄疸。
维生素B6:如果大量服用,新生儿可能有维生素B6依赖和惊厥。维生素B6衍生物,大脑再生,在动物实验中会导致嘴唇开裂,所以应该谨慎使用。
多种维生素:如果在怀孕前三个月服用,婴儿患神经系统缺陷的风险高达60%。
丙咪嗪:引起胎儿肢体畸形。
抗疟药奎宁、氯化奎宁和乙胺嘧啶可导致脑积水、脑膜膨出、腭裂、肾脏停止发育或畸形以及视网膜损伤。
扑尔敏、敏可净、安奇敏、苯海拉明、成玉宁等抗过敏药物不仅可引起腭裂、唇裂、肢体缺失,还可引起肝中毒、脑损伤,抑制新生儿呼吸。
氟尿嘧啶、环磷酰胺:可使胎儿四肢、上颚、外鼻、泌尿道畸形,甚至死亡。
氨基蝶呤:导致胎儿无脑畸形、脑积水、脑膜膨出、唇裂、腭裂或肢体畸形。
羟基脲和白消安:多重胎儿畸形。
白:造成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无脑。
6-巯基嘌呤、丙酸睾酮和左旋门冬酰胺酶:引起胎儿畸形。
苯丁酸氮芥:可引起肾脏和输尿管缺陷。
噻吩、5-氟硫脲嘧啶、丝裂霉素C、秋水仙碱:导致胎儿死亡。怀孕16周后使用这些抗肿瘤药物是安全的。
双香豆素类可导致胎儿皮肤出血点、脑部疾病、胎盘早剥、骨骼和面部畸形、智力低下或胎儿死亡。
华法林:鼻骨发育异常、畸形。
甲苯磺丁脲(二甲双胍、二甲双胍、D860)可引起流产、早产,具有致畸作用。
丙基硫氧嘧啶、甲基硫氧嘧啶、塔巴唑、加康平、碘化钾:引起甲减、小病、延迟骨化、尿道下裂。
二氢氯噻嗪或环戊氯噻嗪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
利血平:因缺氧导致新生儿中毒、鼻塞、呼吸道阻塞甚至死亡。
咖啡因:导致唇腭裂。
乙醚:大量持续使用可导致胎儿死亡。
所有含砷药物都会导致胎儿死亡。
多粘菌素E、B、万古霉素:服用时间过长引起孕妇急性肾功能衰竭,使儿童在出生后三年内易出现神经-肌肉阻滞、运动障碍、头晕、惊厥、口周感觉异常。万古霉素也可导致婴儿暂时性或永久性耳聋。
利福平导致胎儿畸形。
抗真菌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对孕妇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会导致流产和致畸。
甲氧苄啶:能损伤肝脏,改变孕产妇的血象。
氯噻嗪: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呋塞米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药疹、瘙痒、视力模糊、直立性低血压,甚至对孕妇和产妇造成水电解质紊乱。
尿酸:可引起暂时性听力下降,有时可发展为永久性耳聋。
其他:酒精中毒孕妇所生的新生儿可处于戒断样抑制状态;酒精会导致多种胎儿畸形。使用避孕药者应在完全停药半年后怀孕,以免因用药不当导致畸形或痴呆儿童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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