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6月10日报道称,购买24小时开空的套房,专门用于养猫,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难以置信。但6月9日,面对邻居投诉养猫扰民,东西湖区某小区7只猫的主人声称这是他的权利。
资料图:猫 新华社住在吴家山二雅路天河新界社区的夏先生说,他住在6号楼2407室,一层共7户。三个月前,一个邻居在家里养了一只“狐狸”。“家里在房间里放了几个大笼子,养了很多‘狐狸’。他们买了高级饲料和矿泉水喂,每天喂完就走了。房间里没人住……”夏先生说只要邻居家开了门,楼道就会很生气。
9日上午,记者赶到夏甲所在的楼层。另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邻居也表示,地板上确实有一只“狐狸”,引起了很大的气味。“我不是亲眼目睹,而是听物业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说的。”邻居说,养“狐狸”的房间大约40平方米,去年才转售给现在的主人。
该小区物业经理李介绍,该家庭姓赵,居民反映确实强烈。物业也多次联系他,要求“关注”,但对方说这是自己的房子,是自己的居住权。
记者拨通了在物业登记的这个家庭的手机号码。一男一女先后接了电话,女的说她没有养狐狸,只养了六七只猫。至于邻居口中所谓的“狐狸”,其实是一种叫“布偶”的猫,主要是为了参加猫展。这只猫,长得像狐狸,很贵,每只猫价值三四万元。
这位女士说,为了让每只猫都保持良好的状态,她只在一个大笼子里养了一只猫。她白天在附近租房,早晚各去一次家。如果你没有空,你会请人喂猫,给猫买保险。这只猫非常怕热。为了防止脱发,一般是在家里开空 24小时;气味方面,还使用了空气体净化器。
“我家的猫平时不怎么叫,很尴尬。”该男子说,“这些人抱怨,他们只是在寻找尴尬。”“把猫养在家里不影响别人,即使有气味,也是在房间里。”女方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养几只。“我有这个钱,我会给猫买的。”
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负责人林说,根据《武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管理的范围是督促居民不要在居民区饲养家禽,但“狐狸”、猫、狗等动物不在城市管理范围内。
“他自己买的房子,天天喂,不出声不出声。”该社区的胡警官说:“对于居民养猫的数量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原则上,在小区买房应该是居民,养宠物要适量。回去,我再去门口调查调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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