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从今年3月1日起暂停交易。3月3日,宣布公司控股股东中兴通讯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公司8091.17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3月6日,中兴商业再次发布公告,披露股权受让方的征集条件,要求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为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最近三年持续盈利。上一年度合并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最重要的是,转让将与北方重工战略投资者的招聘联合进行。拟受让方需具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的成功经验和促进北方重工业产业发展和产业融合的能力。还承诺签约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北方重工司法重组,承诺一次性投资不低于15亿元,重组后持有北方重工不超过42%的股权。
3月23日,中兴通讯宣布最终意向受让方。
具体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有限公司根据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分别于2019年3月4日和3月5日发布了《控股股东拟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即时公告》和《控股股东拟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度公告》。中兴通讯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80,91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本次公开征集和转让将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司法重组联合进行,招募战略投资者。
2019年3月5日,中兴通讯集团通知公司,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中兴通讯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开征集信息等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2019年3月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本公司部分股份协议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2019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中兴通讯集团关于公开征集转让中兴沈阳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通知》。本次公开征集期间,只有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向受让方提交了申请材料并缴纳了登记保证金。
2019年3月21日,审查小组对辽宁方大集团提交的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评估,最终确定辽宁方大集团为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受让方。由于中兴集团和辽宁方大集团仍需讨论此次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中兴集团聘请的财务顾问将对辽宁方大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双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在北方重工第二次战略投资者招聘公告规定的注册期内,只有一家准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向北方重工经理提交了注册材料。北方重工经理初步认定辽宁方大集团为北方重工战略投资方,北方重工向法院提交了北方重工重组方案。
辽宁方大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中兴通讯和辽宁方大集团能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能否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股权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不确定。
公司将根据事情的进展,督促中兴集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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