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函[2017]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创新教育体制机制, 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公司组织研究起草了《教育部关于制定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地方教学研究机构和职业院校讨论征求意见稿,注意征求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意见,认真做好意见和建议的整理和总结工作。请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将总结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公司教学与教材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xjc@moe.edu.cn。草案文本的电子版可从教育部网站(网址:www.moe.edu.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齐,010-66092162;传真:010-66020434。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100816。
附件: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职业和成人教育司
2017年12月7日
附件
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意义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贯彻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实际需要,对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过程进行的总体设计,是实施人才培养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途径和道德教育建设的根本任务。高职院校通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实践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的道德技能培养和全面发展,确保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落实“谁培养、怎么培养、为谁培养”的要求。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贯彻简政放权、行政管理一体化、服务优化的改革要求,直接指导职业院校制定教学计划,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限。国家级负责制定和发布国家教学标准。高职院校根据国家教学标准自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发挥人才培养的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感。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是高职院校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育体制和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总结固化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经验和成果,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创造保障条件,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有利于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
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专业名称与代码、入学要求、学习年限、职业定位、培养目标与规格、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过程统筹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并附上教学过程计划表。学校可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学校定位和专业特点,适当扩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素。
我们应该注意传统教学计划和专业培养计划在概念和内容上的差异。教案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专业教学的课程安排,主要以教学过程表的形式呈现,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制定国家标准的依据。专业培养方案符合国际职业教育标准改革趋势。根据国家教学标准,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实施的总体设计涉及到人才培养的各个要素和环节,能够更好地体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教学过程表只是其内容之一。在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的情况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更加强调贯彻国家教学标准和绘制“施工图”。
第三,制定原则
(一)坚持教育导向,推进道德和技术培训。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教学与专业课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准,促进特色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必修课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设备及器材配置规范)等。、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要求。,符合相关专业标准,服务于当地和行业发展需要,鼓励更高标准,体现特色。
(3)坚持多方参与,推进产教结合。工作规划设计、方案研究起草、论证审定要注意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充分考虑学校师生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避免闭门造车、照搬照抄;方案的总体设计要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要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术、新规范。
(4)坚持科学规范,促进开放共享。方案制定过程规范,内容科学合理,前瞻性考虑得当,文字表述严谨,体现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校教学基本文件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注重职业教育教学领域中国项目的提炼和建设,体现中国特色和国际标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中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的共建共享。
第四,制定流程
(a)总体规划。学校应根据工作基础和办学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和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经制定了专业培训计划,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做好优化和改进工作。到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将全面覆盖。
(二)完善组织机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级教学指导机构,协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建立健全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发。校级教学指导机构和专业建设委员会应当吸收行业和企业专家、教学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参加。
(3)调查分析。广泛深入分析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行业企业研究,对毕业生进行后续调研和学生学业状况调研,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研究报告,分析专业型专业岗位(群体)典型任务和专业能力。
(4)研究和起草。参照《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架及基本要求》(详见附件),结合调查分析结果,研究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过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的要求。
(五)论证和审议。学校教学指导机构组织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我校及相关机构等师生代表参加的示范会议。,并演示和审核专业人员培训计划。
(六)宣布实施。经批准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由学校按程序发布,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积极向社会公开,接受行业企业、教师、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监督。
(七)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跟踪、评估、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技术技能的发展趋势,教育教学改革的现实等。,及时调整和改进,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组织实施
教育部负责组织制定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必修课标准、在职实习标准、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规范)等国家教学标准,并适时组织修订,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基本合规性。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的实施,指导职业院校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将标准的实施作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要调查了解本地区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情况,加强统筹指导,完善制度和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提出指导意见或具体要求。有必要对国家教学标准进行解读,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纳入相关教师培训内容。要充分发挥地方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研究和咨询作用,指导和参与地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组织相关交流和讨论活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备案工作,建立抽查制度,定期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宣传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公布检查结果。
请于2018年底前将本省有关政策措施和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情况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0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育部令〔2009〕2号)自本条发布之日起暂停执行。
附件: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和总体要求
教育部
2017年月日
附上
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和基本要求
一.专业名称和代码
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中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二、录取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一般要求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高职院校对学历的录取要求一般是高中毕业生或者同等学历。
第三,学习时间的长短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制主要是3年。高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年限以3年为主;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学习年限以5年为主。
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应积极推行学分制,完善学分认定、积累和转化方法。学生可以通过工学交替的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对于学制灵活的专业,应参照自身风格的框架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职业定位
主要专业类别和专业类别应以现行专业目录为依据;对应行业参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主要职业类别参照现行国家职业分类仪式;根据对行业企业的调查,主要工作类别(或技术领域)界定明确;根据实际情况,举出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例子。
动词 (verb的缩写)培训目标和培训规范
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应当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适应行业需要,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
具体参照以下说法,结合中高职教育和专业实践的实际情况。
(a)培训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满足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科技人才...,拥有...质量,掌握...知识和技术技能,以及面对的领域....
(二)培训规范。
它由三个要求组成:素质、知识和能力。
在质量方面,通过对比以下一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来确定。在知识和能力方面,对应人才培养目标,对比相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及通过企业调研和专业能力分析提出的相关具体要求,确定调研内容,逐项列出。
1.质量。
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怀、民族认同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拥护宪法,遵守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有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感。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崇德善良、诚实守信、敬业,具有精益求精的工艺精神;尊重和热爱劳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质量意识、绿色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沟通和合作,与社会和自然和谐相处;有职业规划意识。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人文素质。有健康的身心,健全的人格,能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一两项运动技能;具有感受、表达、欣赏和创造美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质,能够形成一两种艺术特长或爱好;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2.知识。
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规范。
3.能力。
包括一般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规范。
其中,一般能力一般包括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终身学习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等。
动词 (verb的缩写)课程设置
职业院校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
公共基础课是关于各专业学生需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的课程,专业课是支持学生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掌握相应专业领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课程。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应以国家相关文件为依据,加强对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支持,整合国家相关教学标准的要求,整合工业企业最新技术技能,注重与职业定位、职业能力要求和岗位任务的对接。
(a)公共基础课程。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民族课程如德育、汉史、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等。应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物理、化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质等课程应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高职院校应明确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课程、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党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公共外语、创新创业教育、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质等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二)专业课。
专业课程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应与实际生产和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突出适用性和实用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根据相应专业岗位(群体)的能力要求,确定5-8门专业核心课程,明确教学内容和要求。专业课程应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的指导和体现。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专业实习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好理解实习、后续实习和岗位实习的组织工作。
职业院校应按照相关文件开设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科学和科学素养的选修课、延伸课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相关知识融入专业教学内容;还应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不及物动词课时安排
课时安排要注意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地分配课时;根据专业特点和相关行业的生产特点,大小学期可以灵活设置。
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时间每学年不少于40周,每周学时一般为28学时。三年总时数在3000-3300左右。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计算;三年制高职教育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总学时约2500-2800学时。实习一般按每周24-30小时计算。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
学分和学时的转换。一般18学时算一学分,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总学分一般不低于170学分,三年制高等职业学校总学分一般不低于140学分。军训、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1周为1学分。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时应不低于总学时的25%。要保证学生完成公共基础必修课的内容和总学时。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选修课的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应不低于10%。
高职生实习一般为6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以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等多种形式。
七、教学过程的统筹安排
教学过程的统筹安排是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实施教育教学的统筹安排,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体现。学校应尊重学生的学习规律,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衔接,优化课程安排顺序,明确学期周分配,科学编制教学过程进度表。
八、实施安全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质量管理等。应符合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要求,满足教学安排的需要,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积极吸纳行业企业的参与。
(a)教学人员。
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各专业学生与本专业专职教师比例不高于25:1(不含公共课)。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原则上要有高级职称,中职院校专业带头人要有中级职称以上。“双师型”教师一般不低于60%。兼职教师应该主要来自工业企业。
(二)教学设施。
教学设施应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培训(实验)室的面积和设施应符合国家专业培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设备及器材配置规范)的要求。信息化条件的保障应满足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三)教学资源。
教材、图书和数字资源是结合实际提出的,应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教学实施和社会服务的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区、市)关于教材选用的有关要求,完善我校教材选用制度。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校本教材,开发教学资源。
(4)教学方法。
本文就教学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并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要求、学生能力和教学资源采取合适的教学方法,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提倡因材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坚持做中学和做中学。
(e)教学评估。
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了建议。学生学业评价的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和情感,评价应体现观察、口试、笔试、岗位操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的多样化。要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6)质量管理。
建立和完善两个层次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架构,考虑影响教学质量的所有主要因素,结合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报等职业院校的工作,独立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对学校各部门、各环节的教学质量管理活动进行整体管理,形成任务明确、权责分明、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有机整体。
九.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学生学习一定年限,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鼓励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手段记录和分析学生成长记录和专业素质标准的内容,并纳入综合素质考核,将考核作为是否批准毕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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