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扫黄行动开始后,公安机关对各种黑霸、新罪犯展开了凌厉攻势。今天,记者从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了解到,泾县警方近日破获了两起“村霸”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涉案的“村霸”都是当地的村干部。泾县青兰乡钱塘坡村村委会主任郑对不满的村民进行了责骂,但又加了拳脚,对向上级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了恶意报复,使村民怨声载道,忍气吞声;曾担任泾县高新区明屯村党支部副书记的王,带领家人作恶多端,甚至扬言要在村里“谁敢动就杀谁”。
村长组织人员压迫人民
2017年12月,泾县青兰乡村民张向警方举报,村主任郑涉嫌恶势力犯罪。接到报告后,当地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将郑列为重点。但经调查发现,相关人员作案时没有直接证据,导致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衡水市公安局的指示下,泾县警方组织派出所和巡逻特警大队成立了扩大线路、深挖的专案组。
经过大量的警力工作,村里以郑为首的“村霸”犯罪团伙的背景逐渐明朗。经查,郑长期欺民霸一方。特别是2015年当上钱塘坡村委会主任后,他组建了一个非法团伙,更加嚣张,手段更加暴力。他伙同他人敲诈勒索过往工程车辆,索要“路费”,非法获利数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郑对家人也是肆无忌惮。他十几年来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妻子因为害怕家庭受到伤害而不敢和她离婚。郑甚至殴打他的老父亲,强迫他下跪。
2018年2月1日和2日,专案组逮捕了郑及其同伙、桀、陆、胡、杜等6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全部在农村敲诈勒索的违法事实。
犯罪嫌疑人供述,2014年,在“老城支线”高速工程建设期间,郑夫妇拦路拦截,过去停止敲诈勒索土方运输车辆3万余元;2016年夏,郑未经同意强行开挖王承包地土方。被封杀后,他找借口打了他。价值12000元的土方只付了2000元。
2012年,年近花甲的村民李被郑某殴打,原因是他在放羊时提醒郑某注意自己的庄稼;2015年,郑因与村民王发生矛盾,以村委会清理街道为由拆除了王家的房子,被堵后开枪;
2018年初,郑酒后殴打妻子,造成两处骨折,前来劝架的侄女也被他殴打。
郑对举报自己恶行的村民怀恨在心,一有机会就报复。2015年6月,村民田等人向泾县纪委举报郑任职期间出现的问题,随后遭到报复;2017年11月,村民王某某前往青兰镇政府等部门反映郑某的问题,郑某聚集陆某、胡某、杜某等人对王某某进行报复。
目前,包括郑在内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敲诈公司赚了近百万元
2017年12月28日,泾县公安局荆州派出所接到高新区明屯村村民报警,称有人用废旧拖拉机、锅炉堵塞行进道路,严重影响行进。警方迅速查明,此案是明屯村党支部副书记王的妻子、母亲和嫂子所为,他们雇了一辆铲车。王还扬言“谁敢动就杀谁”。
由于本案反映了王的违法行为,泾县警方进行了深度挖掘。经过调查,王没有正当职业,但他固执、游手好闲、欺行霸市、勇往直前。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村党支部委员会后,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在农村猖狂,渔人之利,充满邪恶。2017年11月,王因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案发时仍在缓刑期。
面对警方的调查,受害者和当地企业被王的欺凌所迫,不敢直言不讳,导致警方调查和取证困难。经过办案民警的努力,王的违法行为逐渐被揭露出来。
经查,王利用“软暴力”向前往明屯村施工经营的企业勒索钱财。据不完全统计,王已勒索利润近百万元。
2013年,泾县某公司在明屯村建店面时,王将厂房建设项目强行从该公司收回。因不具备相应资质被拒绝后,以店面建筑占用村里土地为由,敲诈公司赌资35万。
2015年,一家公司开始在明屯村建厂。王向公司负责人征集厂房工程,因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被拒绝。王声称“如果你不给工作,你就得给钱。不给钱就不盖”,从而敲诈公司5万元用于赌博挥霍。之后村民借口纠缠公司,王以调解为由索要1万元。同年,另一家公司受到王的口头威胁,不得不两次向王支付数万元。
此外,王还涉嫌寻衅滋事。2013年,王带领韩、李等人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约见田等人,双方用砍刀、镐交战。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王唆使家人拦路的案件也逐渐曝光。2017年春,明屯村村民张某某等人拓宽共同出行道路后,王以拓宽道路占用其家院子为由予以制止,然后通过调解处理。同年12月,双方再次就此事发生纠纷,王唆使其母、妻、嫂等人用铲车运输废旧拖拉机、锅炉,将道路完全封锁,从而达到将自己的院子高价卖给张某某等人的目的。
在当地镇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多次未能调解此事后,公安机关强行开道。王得知后,唆使妻子用一个一米多长半米多宽的石墩再次拦路,致使村民不得不步行回家。
掌握相关证据后,王被办案民警抓获,王供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事实十余起。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已被刑事拘留,对剩余犯罪分子的开掘和逮捕正在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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