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吨垃圾被扔进长江。垃圾是从哪里来的?]长江太仓段,开阔威武,船只往来如舟。湍急的河水把少量漂浮的垃圾冲到了岸边。这个季节,相对于夏季的旺季,江面是干净的。但一年前,2016年12月13日,长江太仓段被垃圾覆盖。
垃圾从哪里来?为什么会被扔进长江?一年后,江浙相关检察机关相继起诉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破获了一条以生活垃圾为“资源”,以垃圾处理费牟取暴利的犯罪链。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对江浙地区非法倾倒垃圾的犯罪链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存在严重漏洞,如招投标造假、收处理证造假、垃圾分级分包等。在“垃圾围城”的背景下,案件中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对我国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大约有3万吨垃圾被扔进了长江
有害物质超标3万倍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垃圾,红的,黑的,白的...各种废弃的塑料袋和塑料瓶随着江涛一起起起落落,中间夹着一些医疗垃圾。堤坡上还覆盖着被河水冲上来的垃圾,比日常垃圾多很多倍。”时隔一年,太仓海事局第二海上巡逻执法大队队长许依然记忆犹新。
深冬时节,江上漂浮的垃圾量近日异常增多,这引起了许的警惕。情况报告后,太仓海事局怀疑某船非法倾倒垃圾,于是秘密出动搜寻可疑船只。
2016年12月18日上午,太仓海事局第二海上巡逻执法大队监督秦一行人在河口巡航时,发现两艘清洗船。“这里不是锚地。按理说,这两艘船不应该在这里抛锚。”秦回忆说:“我们走近检查,闻到了腐臭的味道,发现是一艘可疑的船扔垃圾。”
随后,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接手此案。庭审结束后,两艘船的船主供认,前一天晚上,他们把船开到江新,关掉了船上所有的电子设备和灯,用浮吊在黑暗中把两艘船上大约2000吨的垃圾扔进了长江。
两艘船被逮捕,撕开了非法倾倒垃圾的犯罪链条的一角。之后江浙沪警方配合,涉案人员被一一抓获。垃圾的来源也已经确定,主要来自浙江嘉兴的海盐和海宁。截至目前,江苏检方已批准逮捕9人,浙江嘉兴检方已批准逮捕25人。
根据海宁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在海宁市,2016年11月至12月,共有14艘船舶从当地彭墩码头装运了总计9700多吨的生活垃圾。这些垃圾最终被涉案嫌疑人直接扔进了长江南通段和太仓段。在海盐县,2016年8月至12月,从当地黄桥码头运送了26艘船只,总重量约2万吨生活垃圾,这些生活垃圾也直接被扔进了长江南通段和太仓段。
“这只是有据可查的数量,实际扔进河里的垃圾可能远不止这些。”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说。根据相关管辖规定,在江苏,此案最终移交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韩为本案首席检察官。他还告诉《经济参考报》,海盐约1.5万吨生活垃圾被运往浙江湖州、安徽等地进行非法填埋。
这些废弃物虽然来自海盐和海宁,但被不同的公司分包,用不同的船只运输,最后却被犯罪链末端的沙一伙抛入长江。据江浙警方调查,运送垃圾的船只通常在夜间行驶到河边,然后关闭各种电子设备和照明设施,如船舶导航,以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同时安排浮吊船就近进行吊装和卸载作业,并安排人驾驶快艇就近放风或摆渡和引航。提升和卸载后,将安排泵船清洁运输船舶。
据韩介绍,经第三方环保机构检测,这些非法倾倒掩埋的垃圾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来自海盐的生活垃圾挥发酚超标80倍至3.22万倍。在长江太仓段,太仓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别被迫停水超过48小时和55小时。
“这么多垃圾漂浮在河上,不仅影响了长江的水质,也威胁了航行安全。如果螺旋桨中涉及垃圾,船在河中突然抛锚,很容易导致碰撞等安全事故。”许对说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了解到,案件发生后,为了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太仓市政府和上海崇明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扔进河里的垃圾进行了打捞。虽然救助金额非常有限,但产生的费用高达1200多万元。
资格证书完全是伪造的
层层转包牟取暴利
“江海电厂”是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代号。当垃圾被运送到“江海发电厂”时,嫌疑人得到消息,明白垃圾被扔进了河里。
“这些犯罪嫌疑人虽然有各自的分工,但并不一定认识,船只和浮吊的归属也不一样,但本质上形成了非法倾倒垃圾的犯罪链条,把垃圾变成了牟取暴利的‘资源’。”韩对说道。
相关检察干警分析案情后认为,此案非常典型,从招投标到垃圾处理费收缴、转包、诈骗等一系列监管措施被突破,凸显垃圾处理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首先,投标有欺诈嫌疑。据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调查,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海盐县一年期生活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双方签订了《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根据协议,天顺公司将生活垃圾从海盐县运输到正规的焚烧厂进行处理,垃圾处理费用为277元/吨。
“这个协议很让人费解。”韩表示,天顺公司没有处置能力,只有运输能力,但签订了“处置协议”,没有所谓的“正规焚烧厂”接收垃圾。此外,进出口地的省级环保部门应批准跨省处理垃圾。天顺公司没有获批,不知道为什么还能拿到垃圾处理权。
其次是垃圾的分包。据长航公安苏州分公司调查,2016年8月至12月,天顺公司明知犯罪嫌疑人张等人不具备生活垃圾处理资质,仍将生活垃圾转包给这些中间商进行处理。这些中间商自己找人,最终把几万吨垃圾倾倒到长江里,或者埋在河岸的荒地里。
韩介绍,海盐环卫中心给的垃圾处理费是277元/吨;天顺公司接手后,对中间商的处置费为170-190元/吨,每吨利润近100元;中间商支付不到100元的倾倒团伙处置费,每吨再开采利润几十元。定期垃圾焚烧或填埋处理的费用约为160元/吨。分包后,废物只能非法倾倒。
海宁市检察院还称,2016年11月至12月,获得海宁市生活垃圾分流运输业务的桐乡创杰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知悉朱与程为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当有人没有处理生活垃圾的资格时,朱甚至有过非法处理垃圾的历史,他仍然把垃圾交给这些中间商进行处理。经过分包,垃圾最终被沙谋倾倒到长江南通段和太仓段。
还是那句话,收垃圾证是假的。根据规定,无论是垃圾处理招标还是垃圾处理后收取垃圾处理费,垃圾焚烧或填埋单位都必须出具接收证明。但长航公安前往芜湖等安徽省相关垃圾焚烧发电公司调查,发现天顺公司提供的证明是假的。
“相关垃圾焚烧发电公司不但没有颁发过类似的证书,连天顺公司都没听说过。”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所长丁说:“经专业机构鉴定,证明上的公章是假的。”
根据海宁检察院起诉书,2016年11月底、12月中旬,创杰公司相关负责人两次将18份收款确认单和1份授权委托书交给中间商朱、程,并要求其在相关公司盖章。随后,朱和程分别伪造了相关公司的公章。后来创杰公司利用这些假文件与海宁市环卫部门结清垃圾处理费,共计约335万元。
“无论是在招投标过程中,还是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过程中,只要相关区域的环卫部门严格审核,哪怕只是打电话给垃圾接收处理单位询问,都可以发现垃圾没有运送到该运送的地方,案件就可以避免。遗憾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这样做。”在江苏,接受采访的检察官和警察是这么说的。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很容易通过转包、假冒等方式骗取垃圾处理费,说明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微弱的处理能力埋下了祸根
监管不力需要升级
近年来,跨省非法倾倒垃圾事件频发,仅江苏一地就遇到了多起案件,如无锡市惠山区和锡山区的倾倒案件、苏州市太湖锡山岛的倾倒案件、京杭运河徐州段的倾倒案件等。
与这些案件相比,相关调查人员表示,“长江口垃圾倾倒案”的影响尤为恶劣。第一,本案倾倒生活垃圾高达数万吨,数量惊人;第二,倾倒地点特殊。其他案件中的倾倒地点大多在河岸,但本案是倾倒在长江上。长江是中国最重要、最繁忙的河流,也是长江沿岸许多城市的饮用水源。垃圾扔进河里不仅影响航行安全,还会造成污染。事后很难挽回。
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固体废物和垃圾的处置”。相关研究人员和调查人员认为,深入分析这起案件,对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通过此案,和丁认为,此案的根本原因在于垃圾流出地的垃圾处理能力较弱。以海盐县为例,他们前往海盐县调查,发现该县的垃圾填埋场容量极其有限,每月约有1.5万吨生活垃圾主要依靠外运。这为这个案子埋下了祸根。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军长期研究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他说,频繁非法倾倒生活垃圾与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密切相关。目前,不仅中国一些快速发展的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捉襟见肘,而且相当一部分县及县以下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面临困难。有些地方,只要垃圾能运出去,以后怎么处理往往被忽视。
来自痛苦的经历。案件发生后,嘉兴市也明确表示,将尽快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市级、嘉善、海宁、和平湖垃圾焚烧厂技改扩建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海盐县将在完成应急填埋场建设的同时,加快垃圾焚烧厂建设。此外,将加快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分类,加快辖区县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扩建。
宋国军还建议“加减”应该同时进行,以提高垃圾处理能力。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另一方面,应该努力对垃圾进行分类。通过垃圾分类,大量可回收的垃圾可以再利用,变废为宝,进而减少需要处理的垃圾量。
相关调查人员分析案情后也认为,监管漏洞的存在表明监管手段亟待升级。韩表示,环卫部门不能上交垃圾,也不能对弄虚作假视而不见,但要继续关注垃圾被运到哪里,是否得到妥善处理。从本案暴露的问题来看,需要升级监管手段,需要利用物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生活垃圾储存、运输和处理全过程跟踪系统。
此外,相关研究人员认为,加强生活垃圾处理,不仅要更新监管手段,还要改革监管体制。有学者认为,环保部门应积极介入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城建部门不应既负责处置,又负责监管。目前,无论是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的成本“混乱”还是监管流于形式,都与一个部门对垃圾处理和监管的垄断有关。
案件发生后,嘉兴市在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闭环监管,并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嘉兴市生活垃圾收运办公室工作联合秩序制度的紧急通知》。全面实施联合订单管理系统,同时严格接纳清算运输企业。垃圾清运企业对虚假申报信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要求县级主管部门对出站处置场地、出站车辆或船只逐一进行审查和检查。
“现在弥补还不晚。”相关调查人员认为,目前,跨省非法倾倒垃圾的现象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对这些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对其他需要向国外运输垃圾的类似地区也有警示意义,也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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