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简称“个人所得税”,通常是在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调整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多次修订和调整个人所得税。2018年6月19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也是国家对个税的第七次重大修改。8月27日,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最终决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最后,根据决定草案,基本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每年60000元,即每月5000元,新税率在3%至45%之间,不变。这个政策用了2年左右。换句话说,中国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居民不会抵扣个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生活负担。
但近期税收又一次迎来了新的变化,具体为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月份和当年随后的月份,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这项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与过去两年相比略有变化。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支持稳定就业、促进消费的措施,不断优化纳税方案。
当然,除了年收入累计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外,纳税人将开始确认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并检查个人信息是否有变化。如有变更,应在12月31日前修改。此外,根据税务机关的介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仍可申报为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自行申报。简单来说,抵消一些税收或者少交一些符合相关要求的税收,可以帮助减轻一些生活负担,所以总体来说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相信有些人看了更专业的税收调整和变更的术语后,还是对这次税法调整有所怀疑。简单来说,抓住关键词,充分理解“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数月不扣缴”这句话的含义。比如小明在某单位工作,公司第一年一月给他一万块钱,但之后每个月给他四千。不考虑“三险一金”等扣款,员工小明按照原代扣代缴、预缴方式,1月份需要预缴税金(10000-5000元)×3%=150元,其余月份不需要预缴税金。但个税新改后,由于小明的累计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可以在1月份退还150元,也可以不用提前缴纳。新的预扣税提前还款方实施后,员工小明可以直接从1月起扣除每年累计扣除的6万元,无需提前缴税,对收入不稳定、月收入时高时低的居民明显有利。
总的来说,个税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旨在进一步减轻其税收负担。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是个好消息,对居民就业消费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新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当然,作为公民,应该主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注意他自己的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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