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副司长(主审)、药品(医药、化妆品)注册办公室主任罗志受贿案二审刑事裁定,涉案人员为贵州新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邦药业”),涉案金额1.2万元。
根据上述裁定,被告人罗志在担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副司长(主审)、药品(药品、化妆品)注册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与他人合伙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企业利益。其中,仅罗志就受贿181.6万元。
仅罗志受贿181.6万元中,新邦药业就涉案1.2万元。根据裁定文件,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罗志还利用职务之便,在与事务所相关的业务中为多家医药企业谋取利益,并以拜年或祭奠节日的名义收受这些企业给予的利益费,包括收受新邦药业12000元。
中网财经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新邦药业,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天眼超显示新邦药业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为安怀洛,持股比例为6.05%;大股东为西藏玉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52%。记者通过天眼搜索和新邦药业年报,并没有找到与此事件有关的杨聪的相关信息。不过,据此前媒体报道,杨聪是新邦制药的“文员”。
记者注意到,新邦制药5年前也参与了一起受贿案,涉案人员是时任新邦制药董事长的张默福。
2015年8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沙宪贵受贿案刑事裁定书》显示,2006年10月至2012年7月,被告沙宪贵利用职务之便担任罗甸县委书记。商家谋取利益,包括被告沙宪贵在任期间继续罗甸县对贵州新邦药业有限公司的扶持政策,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2000,
内容来源:中国网络金融
记者张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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