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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尹宜欣教授署名的一篇论文被指抄袭。
尹教授说,大部分涉嫌抄袭的论文都是研究生和博士生在他的指导下写的,发表时都有学生签名。作为讲师和署名作者,他承认自己“有连带责任,至少有控制不严的问题”。
昨天,教育部科委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吴长新院士表示,如果教授的签名是自己批的,论文中确实存在抄袭现象,他应该承担责任。他认为教授有责任检查和监督学生发表的论文。
1.匿名举报抄袭
8月26日,一名自称是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的男子称,收到一封匿名邮件,主题为“院长论文抄袭”,附10字文档,整理出8篇涉嫌抄袭论文的详细内容。尹一新院长是这些论文的第二或第三作者。
这8篇论文于2005年至2009年连续发表,其中7篇论文发表在学术期刊上,1篇为会议论文。经核实,被控抄袭的8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均为尹宜欣教授的学生,6篇为博士生撰写,1篇为博士后,1篇为硕士生。
根据报告材料,与被抄袭论文相似的文字有数千个,有一篇被抄袭的论文涉嫌抄袭其他七篇博士论文。其他论文抄袭公式和图表,“只改表中数据”,分析方法和结论都差不多。在被指控抄袭的论文中,抄袭的论文没有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出现,同样的文字也没有引用。
2.原作者同意抄袭
南昌大学副教授叶法茂博士论文被抄袭。叶教授说,去年发现论文抄袭,发邮件给《自然科学进展》杂志,该杂志发表了抄袭论文,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他以前不知道他的另一篇论文是抄袭的。“相比之下,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他说“争论不太有意思,我现在也没精力去做”,所以没打算抱怨。
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金的博士论文也在抄袭之列。他认为,报道的材料基本属实,但重复率高的文字主要是基于基础理论。“这部分内容的表达一般差别不大,但作者懒得直接用原话。”。金教授认为,合理的引语应该标明出处。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傅行健说,当他得知自己的论文被抄袭时并不介意,因为他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尹院长是老院长,第一作者是我的师妹,大家都在同一个课题组,资源共享”,他说,“抄袭太严重了”,但“参考文献还是标注一下比较好”。
在涉嫌抄袭的论文名单中,有一篇2001年由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首席教授蔡自兴指导的博士论文。作为很多杂志的编委,他认为“是否抄袭,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蔡教授说,不标注出处,不加参考文献,就用别人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思路,是抄袭。“即使内容不同,也不可能直接用别人的想法。”。
蔡教授说论文署名要经过导师同意才能发表。导师最好和学生面对面讨论论文,看文章有没有创新之处,是否用别人的东西标注文献来源,署名顺序、文章内容、保密等要几个作者讨论。
有鉴于此,他建议学生和老师都要审视自己的行为,说“作弊越来越严重,学术诚信成问题”。
3.鉴定论文抄袭
8月30日,记者采访了尹宜欣教授。殷教授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你说的抄袭。前几天学校有关方面也收到了上级单位转来的举报材料。我配合他们做了调查,交代了涉嫌抄袭文章的背景和署名。”
尹教授说,材料中提到的八篇论文,有一篇没看过,其他的都印象深刻。在他看来,涉嫌抄袭的名单“确实很像”。2005年发表的一篇英文会议论文得出了一个结论。第一作者是他带领的一个博士生,去日本的Muroran大学交流学习了一年,写了这篇文章。“第二作者是实际指导他的日本教授,我是第三作者。把我的名字放在代理处可能是出于尊重。这个学生急于写论文,抄了一些内容。2006年,日方发现两校沟通,学校推迟学生毕业。
三篇涉嫌抄袭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赵峰,学院尹教授和教授都有签名。尹教授说,赵峰是他名下的医生,一直跟随教授进行研究。他看了自己发的文章,但因为不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所以没有仔细挖掘内容,觉得“应该没问题”。
4.总统说有连带责任
“教师有责任指导学生的研究。学生出于尊重会在自己的论文上签老师的名字,有导师名字的文章更容易发表。尹教授表示,大部分被引论文发表在行业内不知名的期刊上,这对于教师的职称评定“不算数”。
尹教授认为,论文中有大量类似词语的段落是“不恰当的”。“如果研究中的现象与以往的研究相似,就要通过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语言去描述,别人引用的描述要注明出处。”他说,他多次向学生强调不能抄袭,但仍有学生写得不够严谨。
尹教授说,学术期刊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但专家不可能每一个细分都精通,也不可能把以前的资料都看完,所以论文中不一定会发现抄袭,所以会发表涉嫌抄袭的论文。
尹一新承认,虽然不是第一个被指控抄袭的作者,但他“承担连带责任”。
5.举报还是内部斗争
被控抄袭的三篇论文的第一作者赵峰表示,被举报“非常突然”,他认为自己是“学院内部利益斗争的受害者”,论文“没有出现重大问题”。
赵峰表示,由于期刊上发表的文章篇幅有限,不可能列出所有在写作过程中读过的文章,只能列出“最重要的”。他看了报告材料里列出的文章,好像在文章里做了标记。但由于杂志出版周期长,“来回换了很多次,标记可能是不小心删了”。
赵锋说:“人无完人,文章也是。想抓辫子,总可以抓一些。”至于签老师名字,他说原因不一样,有时候是出于对老师的尊重,有时候是老师真的需要文章“填号”。在提交论文之前,他通常会读给老师听,“但是老师很忙”。
6.学校已经参与了调查
被控抄袭的八篇论文中,两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是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系副主任安吉尔。她说,她的论文中有些表述和其他论文中的表述类似,可能是因为她的“疏忽”,缺乏评论和参考。
安吉尔说,其中一篇文章是在她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导师是尹一新院长。“我一般会带导师的名字,毕业后自己做研究的时候,会慢慢不带导师的名字。”
据了解,北京科技大学已收到类似举报材料并进行核实,其学术委员会已参与调查。
■日志响应
学术规范要求作者自律
《自然科学进展》于去年8月31日与《中国科学》合并。《中国科学》副主编任胜利曾在《自然科学进展》编辑部工作。他说不知道叶法茂教授的抄袭报告。
任胜利说:“我们有一个专家数据库,论文在发表前已经过专家组的审查。”。负责编辑收到稿件后,会送三位从事该领域相关研究的专家审阅。
他强调期刊应该关注论文的科学性,而不是学术规范。"我们没有义务专门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规范."他表示,蓄意造假、一稿多投、抄袭等现象难以防范。他说,一旦核实,抄袭的文章将被收回,并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专家意见
教授应该监督学生的论文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吴长新院士介绍,今年6月出版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一书明确界定了“抄袭、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可作为目前认定学术违法行为的依据和标准。
吴长新院士说:“抄袭和抄袭的定义在质和量上都有相应的规定。允许适当引用,注明出处不构成抄袭。他认为,受版权保护的论文中的论点、观点和结论是引用的,但在参考文献中没有列出。研究结果中的研究、实验数据、图表被抄袭或稍有改动,片段被抄袭但未标注。这些都是抄袭和抄袭,但具体认定需要根据材料进行调查。
吴长新院士介绍,鉴于报告材料,我们首先要核实教授的签名是否得到了我的认可。如果我们知道了,我们将失去我们的职责,并根据签名承担责任。他认为教授有责任检查和监督学生发表的论文。
■律师声明
所有签名者都应承担责任
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光宇认为,在非单个作者的学术论文中,几个作者共享著作权。虽然尹一新教授不是报告材料所列论文的第一作者,但应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证明抄袭部分不是他写的,他也不知道,否则不一定追究责任。如果你抄袭一篇文章,以盈利为目的发表,即使你不知道,也要负严格责任。
夏律师还表示,合理使用应注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适当引用,引用部分不能成为文章主体。抄袭是指窃取他人的作品或其作品的片段并发表。“只要不是自己创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和使用别人的作品,不管多少都是抄袭。”如果认定为抄袭,作者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受到侵犯的原作者可以向抄袭者和出版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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