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男子将一陌生女子告上法庭,男子与女子无冤无仇,为何要起诉女子呢?
男子书店偶遇钟情女子
北京男子孙某在9月底在北京商场书店内偶遇见一个身穿一件黄色卫衣,下身穿着肉色丝袜的女子,当时两人相隔三四米对视十余秒。孙某抬头一见该女子就十分心动,心里对她十分满意,但等孙先生再次抬头时,身穿黄色卫衣的女子不见了,孙某十分后悔。从中秋节过后不久,孙某就一直在书店等待,每天11点,孙先生准时出现在该书店,就为了再次偶遇身穿黄色卫衣的女子。但是孙先生连续等到了四五十天仍没能等来自己当时一见钟情的女子。
当时为何没有及时上前?
当时书架旁边还有一个曾对孙某表示过好感的女生,而且孙某也曾对她有过好感,但是孙某接触之后孙某感觉不合适,所以没有再继续,遇到钟情的女子时,当时正在思考怎样委婉而又不伤害曾经有过好感的女生;所以孙某当时遇到一见钟情的女子时,产生了一丝空白,也就当孙某思考时,穿黄色卫衣的女生就离开了书店,孙某没能及时询问联系方式。
所以,孙某当时没能及时上前搭讪就是考虑到现场另一个女生的感受。
现起诉钟情女子
守株待兔、坐以待毙了将近两个月,孙先生认为这样的机率太渺茫,孙先生还印刷了寻人启事。12月10日,孙先生来到北京人民法院起诉该女子,只为了能找到她。
孙先生向五十天找人未果,这五十多天为了找这个一见钟情的女生孙先生选择不工作,甚至向亲戚借钱生活。孙先生认为工作是为了养家,但是现在家都没有工作无意义。孙先生表示如果能再次遇见那个钟情的女生,一定要到她的电话跟她好好聊聊,顺便跟她解释当时为何没有及时上前要电话;如果该女生不喜欢他也没事,他能接受,并不是非这个女生不可,只是为了解开心结。
路人的看法
记者采访了书店的其他人,路人表示自己觉得孙先生有点奇怪,相信这样的故事,但感觉孙先生有点奇怪;还有路人认为这样的故事少之又少,自己并不相信这样的故事,无论怎样人都应该先养活他自己,而且他可以边工作边找人。
网上对孙先生的做法大部分网友表示不赞同,纷纷让孙先生钟情的女子看到报道要隐藏自己,千万不要被孙先生遇到,大部分认为孙先生心理有点极端。小编认为孙先生不是痴情而是病态,这样的行为不值得鼓励。如果当时孙先生搭讪上钟情的女子,现在或许结局不一样,但是也可能被拒绝,但是孙先生用起诉的方式找人,这是在浪费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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