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视女孩溺亡涉事警察已停职
12月4日,安徽望城,女孩在民警目视下溺水身亡。女孩跳水后,5位民警和辅警拉手缓慢走过去救援,女孩逐渐淹没,群众高呼:快点,还有气。这时一个群众跳下水,游向女孩,最终女孩抢救不及时死亡。公安局已对几位民警和辅警停职调查。
1、这段视频看得我无法言语,心情和围观群众一样紧张,看着女孩的逝去更是非常痛惜。大家都在争议:本案中的民警和辅警是否未尽到相关职责?
2、我们经常看到在群众自杀的地方,都有警察的身影,或是劝慰,或是努力把自杀群众拉回来。警察有没有法定义务救助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也就是对于公民人身处于无论是他人威胁,还是自杀,都有立即救助的义务。
3、本案中民警已经实施了救助,但是救助比较缓慢,很多网友质疑民警没有尽到救助义务。
本案中当女孩刚跳水时,民警的处置是存在一定问题,这是网友认为民警处置失当的地方。因为刚跳水时,水还不太深,这时候如果采取紧急措施,可以直接将女孩拉起来。
当女孩游得比较深了,如果民警不会游泳,周边没有其他救援设施,那么采取手拉手救援方式是无可厚非的。
当地公安部门已经展开调查,我们静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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