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烟台将于6月25日起正式接入全国异地转移住房公积金平台,届时跨区、跨市流动的职工无需往返异地转移公积金。
近年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大幅增加。为了方便员工办理异地转移等其他业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正式投入运营后,跨区市调动的员工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只能在新的工作地点完成。
异地转公积金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异地转烟台,即员工在烟台新开户并缴纳公积金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的公积金转烟台,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在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二、如果员工从烟台转到外地,即员工与烟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只需到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我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转连平台全程协助。
据悉,由于即将进行年度结息,烟台公积金中心将于6月27日至30日暂停存、取、转等相关业务,拟异地办理转业务的员工应于7月1日后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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