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石景洪):6月27日,众多前来参加“南海仲裁案与国际法律制度研讨会”的中外专家学者在荷兰海牙为中外记者举行吹风会。专家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菲南海争端的实质是领土和海洋划界争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和仲裁庭做出的管辖权裁决受到质疑。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外专家就中菲南海争端的实质、中方对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南海仲裁案对国际法治的影响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饶,74岁,曾担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席,参与多起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案件。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南海争端本质上是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从一开始,菲律宾就认为他们提起的仲裁案件不涉及主权争议,即不涉及属于中国的地方和属于菲律宾的地方。它是一个礁石或岛屿。但我觉得中国的主张很有道理,就是无论是礁石还是岛屿,都要先决定属于谁;而在我们划定12海里和200海里的界限之前,我们还必须确定它属于谁。”
饶明确指出,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范围,划界问题也被中国政府宣布排除强制仲裁程序。本案仲裁庭对主权和海洋划界没有管辖权。
前国际法院法官阿卜杜勒·科罗马曾担任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非洲代表团团长,出席会议的国家超过160个,历时九年,最终在1982年达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科罗马非常赞同饶的观点,认为了解菲律宾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性质是一个关键问题。"提交强制仲裁的问题的性质是什么?"可以问个问题。可以找仲裁庭等机构进行法律解释,询问相关法律怎么说。所以我认为,这次向仲裁庭提出的(南海)问题是一个咨询意见。然而,咨询意见对所有各方都没有约束力。仲裁庭不能使用未被赋予的权力,根据咨询意见对实质性争议作出判决。"
他强调,《公约》明确规定,一些争端应排除在强制性仲裁程序之外,主权国家有权选择在这方面发表声明。仲裁庭在就管辖权和实质性问题做出判决之前,必须充分考虑主权国家的立场。
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研究所的高圣体教授认为,中国没有义务接受南海仲裁的结果。他说:“你看看菲律宾提交的文件,你会发现核心争议并没有提交仲裁,菲律宾提交的仲裁内容都是表面的,这些表面的争议就像是人生病的症状。比如说,就像一个人因为脑癌头疼,但是去看病,就被认为是因为流感头疼。可以想象,这种头痛肯定是治不好的。”
高圣体还表示,无论裁决结果如何,各方立场都不会因为真正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而改变。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首席专家易先和当天也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我们知道,南海仲裁案的起因是菲律宾占领南海部分岛礁。从实际出发,要解决菲律宾的要求,首先要解决中国和菲律宾对这些岛礁的领土争端。此外,菲方的上诉是贬损和否认中国对南海部分岛礁的主权。因此,仲裁案件的实质是领土主权问题。此外,菲律宾的要求,如海洋权益来源、岛礁位置等,都是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特定地理框架下的南海海洋划界的一部分,更不用说中国和菲律宾的海洋划界了。这样,仲裁案件的实质也是划界问题。”
国际法院前法官科罗马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端意味着实践国际法。南海争端如此复杂,涉及许多国家和许多因素。为了实现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的最终目标,使南海各国友好共处,谈判是解决南海争端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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