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1998年3月28日晚,在漯河市黄河路中段,38岁的犯罪嫌疑人关某某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与被害人高某某发生口角,随后关某某用木棍猛击被害人头部,致使被害人倒地昏迷当场。经医院抢救十天,受害者死亡。事发后,关某某盗取老乡何某身份证,21年间逃往河南、山东、广东等地。他一直以老乡何某的身份在各建筑工地做临时工,试图逃避法律制裁。近日,关某某在广东省佛山市被当地警方抓获。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关某某押解回漯河市,并依法向漯河市盐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
“21年来,我一直躲在西藏,躲着自己的名字,我不可能永远活着。我不敢联系亲戚朋友,也不敢回家。被捕后,我释然了。我会一直来,欠别人的。也要回报。”面对检察官的讯问,60多岁满头白发的犯罪嫌疑人,尽管出乎意料的冷静,还是解释了自己21年前犯下的错误,并表示自己目前的处境已经在梦里上演过多次。
2019年9月5日,盐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关某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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