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
3.被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应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资质
本次招聘具体单位、岗位、任职资格详见《2020年湖北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岗位表中的岗位部分招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另一部分招聘所有合格人员。
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0年湖北省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纪检监察电话及网站名单”
第三,注册
注册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的报名、查询、支付、打印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6月12日17:00。报名窗口将于12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考试:2020年6月8日9:00-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在线进行资格考试,考生可同步查询考试成绩。
3.付款确认: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申请人确认付款。未按期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村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应在网上进行缴费登记,然后在笔试现场进行退费。
4.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0日9:00-7月24日24:00,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打印问题,请登录本网站或联系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解决。
注册注意事项
详见《2020年湖北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招生简章》。
第四,笔试
笔试科目和时间、地点
1.时间:暂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布。
2.科目:08: 30—10: 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 00—12: 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请参考准考证。
笔试的类型和内容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考试分为五类:综合管理、社会科学专业、自然科学专业、中小学教师、医疗保健。其中,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3.除了员额表中所列的免笔试员额外,所有其他员额的候选人都必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次考试。
关于考试比例的定义
为了取得竞争优势,原则上根据岗位计划数和申请人数不低于“岗位表”的比例。报名后,如需取消、减少或保留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工率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已报名取消职位的考生将获得全额退款。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日期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成绩。
V.采访
面试侧重于对适合自己岗位的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进行评价,测试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通常以结构化面试、讲座、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面试入围者的比例,按照报考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者。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减少或保留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告。
面试入围者必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申请考试的在职公务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被面试人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候选人有空缺的岗位,应根据岗位笔试结果依次填报。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应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各单位公布面试后,自面试之日起5日内,入围候选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不补录。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应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规定。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调查阶段。
不及物动词考试分数的计算
成就的重要性。笔试和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分。按照直接面试的相关规定,面试结果为考生总分。
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2×2/3×40%;面试分数占总分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分=面试分数×60%。考生总分=笔试总分+面试总分。
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满2年并通过考试的西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给予加分,笔试总分加5分折算成百分制。服务时间自2020年7月31日起计算。已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退休大中专毕业生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考试由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汇总公示。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要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要申请。申请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分数说明》。
七.体检和调查
根据考生总分,按照招聘职位由高到低的分值,按招聘计划比例1: 1确定体检和考察考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承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招录单位可按总分排名依次补足体检或检验人员。
特别说明:报考湖北警官学院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根据公安机关招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体能考核、体检、检查。
八、公示和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调查结果,经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反映就业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如果宣传反映的问题一时半会儿难以核实,就暂停聘用,然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单位可根据需要予以弥补。
九.雇用
各单位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审核备案后,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受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觉服从招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人员必须出具健康守则和相关必要的证明,并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只有那些健康代码为“绿色代码”且体温低于37.3℃的人才能进入该网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XI。纪律处分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的有关政策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负责解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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