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2月15日消息,反盗版联盟起诉优酷、可口可乐侵权一案今日于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经合议庭3小时的评议后,于今日17时宣判驳回主诉方优朋普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9年11月26日,搜狐、优朋普乐为主的反盗版联盟曾联合对优酷网提起诉讼并获胜诉。随后,原告方之一的优朋普乐又于当日增加了对优酷广告投放商可口可乐公司的诉讼。该诉讼被外界认为是反盗版联盟发起的第二批大规模诉讼,与此前不同的是,原告方将在对手处进行广告投放的公司也列入被告。北京海淀法院在受理这一案件后,于今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前,在第一批诉讼案件中,搜狐、优朋普乐曾以侵权为由对优酷网提起诉讼,该案件于11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判处被告方优酷向原告之一的优朋普乐赔偿45万元侵权费。(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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