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11日中午11时45分,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获悉,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王与四五名青年正在西直门内大街酒家吃饭。王的明显特征是穿着一双鲜黄色的新皮鞋。
一年前,王在海淀区持枪抢劫后与其他人逃跑,他的名字出现在北京市公安局的通缉令上。北京市公安局已启动“两会”安保工作,市公安局刑侦处决定立即逮捕持械抢劫惯犯王,防止他在“两会”期间继续在北京犯罪,扰乱社会秩序。
那个人有枪!
任务分配给刑侦处副处长尹国志的时候,尹队长正在吃午饭。他放下饭碗,叫来身边的十个兄弟,直奔西直门。上车前,刑警队长尹和分别带了一支“六四”手枪。根据情报,王他们身上可能有气枪和其他装备。
12点20分左右,民警到达西直门内大街。尹队长下令把车停在离饭店200米的地方,以防王被惊动。
行动前,老殷悄悄调查了餐厅内外,发现有二十多人,不是四五个人,跟王一起吃饭,小餐厅几乎被他们占了。此外,乐瞳餐厅有一个后门进出。
尹队长马上意识到自己人少了,但王无论如何也放不下。他分了调查人员,专门派了带着枪守着餐厅的后门,防止王从后门溜走。
尹队长还没有出动,突然他看到饭店里走出几个人,其中一个穿着亮黄色皮鞋和黑色皮夹克。
王想跑!殷队长一个眼色,就招呼斥候和小刘。对着穿亮黄色皮鞋的人喊道:“王!”
穿着亮黄色皮鞋的男人愣住了。是王。尹队长等他动手,立刻把王等人按在地上。
尹队长他们给王等人戴上手铐的时候,几个人一边喊着一边拼命挣扎。几个人从餐馆出来,其中一个人从怀里掏出一把短锯柄的五发猎枪。
小刘大叫:“那人有枪!”
尹队长一听,拔出枪来,和持枪的家伙打招呼。持枪的家伙没等尹队长举枪,就连续向尹队长开枪。暴雨般的铅粒打在尹队长的脸上和胸口。尹队长倒在地上。
侦查员肖仁看到后前去营救尹队长。另一个歹徒掏出五支猎枪,向小任开枪。在小任的背部、腰部和臀部发现了近百个铅粒。侦查员小张在枪林弹雨中冲上去夺下尹队长的手枪,被另一个拿着猎枪跳出餐厅的家伙射中右肋和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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