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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澳大利亚军方承认,澳大利亚特种部队在“非战斗状态”下,通过割断阿富汗平民的喉咙,杀害了39名阿富汗平民。然而,当报道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事件时,一家澳大利亚媒体做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声明。
来源: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推特
“军人不是要杀人吗?为什么要调查我们在阿富汗的特种部队的行为?”11月19日,许多推特用户转发了一张图片,其中《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在报道澳大利亚军事战争罪调查报告时,使用了如此严重不当的言论作为引言。
据作者发表前的参考,该转发的原链接已被《悉尼先驱晨报》删除,但作者发现本报确实在19日做了这样的转发。
来源:网页评论功能截图
这位有争议的领导人提交的报告主要介绍了战争罪和战场交战规则的概念,并提到了在战争期间确定战争罪的困难。
也许是为了突出残酷的战场不是“法外之地”这一事实。另外,报道原文确实有“士兵训练杀人”的表述,所以《悉尼先驱晨报》的编辑演绎了这样一段充满“反人类”味道的导语。
在推特上,包括澳大利亚网民在内的许多人一致谴责“士兵要杀人”。他们大多强调“恐怖分子和平民,能不能用‘人’来模糊概括?”其他人难以置信,澳大利亚主流媒体《悉尼先驱晨报》居然能做出这样的声明。
有评论者甚至指出,很多澳大利亚人对自己的士兵在二战中被日军斩首感到愤怒。如果说“士兵要杀人”,澳大利亚有什么立场谴责日军?
翻阅相关资料,笔者在2014年的《悉尼先驱晨报》上发现一篇旧文章,其中提到二战期间多次投降的敌人被澳大利亚军队斩首。作者呼吁澳大利亚社会各界在关注极端组织犯下的暴行时,反思自己军队的类似行为。
两个报道对比一下,让人觉得《悉尼先驱晨报》的三观其实比六年前倒退了不少。
除了删除这条线索,悉尼先驱晨报的推特也撤回了这条报道。但澳大利亚《泰晤士报》转发的这篇报道还没有被删除,所以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这篇文章本身的很多不足之处。
除了“士兵训练杀人”的暴力理论外,本文强调战争中的许多复杂情况,使得“战争罪”与“正常作战行动”难以区分。例如,如果一个穿着便服使用电话的人出现在战区,士兵可能会杀死他,因为他们怀疑他是一个用手机操作定时炸弹的恐怖分子。在法律界,一些专家建议,这种过失杀人罪不应被列为“战争罪”。
但澳大利亚特种兵目前以几项重罪著称,一项是因空域有限而射杀犯人,另一项是在非战争期间割平民甚至未成年人的喉咙以“练手”。这些事实清楚的罪行,显然是无法与上述“定义模糊”的例子相比的。所以这篇基于澳军近期调查的文章,对于澳军来说,多少有点“洗地”和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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