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节目直播和电子商务官网直播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直播行业管理。
其中,重点是以下七种行为:
第一,采取有效措施,不给违法失德的艺人提供公开露面的机会。这意味着,已经被道德品质玷污的艺人,将不再能够通过直播赚钱,以防止和遏制直播领域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的蔓延。
二、平台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主要信息和业务开发登记。未来直播平台要注册备案,意味着未来不再是一部手机可以随时随地直播的时代。
三.相关平台一线审核员与在线直播室数量的总体比例不得低于1: 50。比如某个平台同时有50万个直播机房的话,审核员人数不得少于1万人。此外,平台应每季度向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报告直播室、主播和审计人员的数量。
四、对于活动房和地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期限、排序垫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性质严重、在教学中持续存在的问题,应关闭直播室,将相关主播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不得在转播前更换马甲或站台。
5.以直播室、现场表演、现场综艺等直播节目形式举办电商节、电商日、推介日等主题电商活动,应当按照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前14个工作日将活动嘉宾、主播、内容、设置等信息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网上电商直播平台应对开通直播的商户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并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允许为不合格、无实名、虚假注册的商户或个人开通活送服务。也就是说,带货直播的商家和个人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这不仅方便了国家或机构对直播的管理,也相信在实名制的约束下,商家和主播的直播行为会更加规范。
七、对于点击率高、营业额高、奖励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现问题的直播机房,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控和审计机制。这是为了监控明星网红频繁的刷卡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主播疯狂刷卡然后退货以赚取佣金和提成的行为。
可以说,这将是迄今为止对直播最严格的监管。
为什么这么说?毕竟广电总局可以决定这些直播平台的命运。根据规定,在中国提供网络视听服务的主体必须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音像节目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
在这个《通知》的末尾,有这样一句话——“对于不符合整体推出直播服务的条件和能力的平台,要通知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关闭直播服务。”也就是说,如果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相关部门核实直播不符合,就强行叫停,之前积累的所有用户、人气、流量都变成泡沫。
因此,边肖认为,在这一沉重打击下,混合直播行业将朝着更好的方向改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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