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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8年前三季度资产证券化市场和经济金融形势的专题分析后,本报告重点关注2018年前三季度的金融监管政策及相关议题。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共发布了202项金融监管政策及相关信息。其中,中央银行系统59个,银监会系统60个,证监会系统67个,其他相关部门16个(包括发改委、财政部等。).这份报告有15,000字。
严格来说,“双峰”监管体制下的“国”统一金融监管体系在2018年进行了首次尝试。在200多份政策文件和相关信息发布后的前三个季度,2018年也是稳定和变化上升到战略高度的一年。自2018年以来,已有30多项措施针对实体经济的痛苦。纵观这200多条政策信息,无论是从经济基本面、监管政策维度,还是内外环境维度,都可以感觉到2018年注定会载入史册。
1.“双峰”监管体制下的“郭裴毅”:统一监管体制正式形成
2018年最大的变化在于双峰监管体系的建立,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原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担任银监会主席,兼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易纲出任央行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与易纲组成“郭”领导班子。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统一监管体系已经正式形成。我们看到今年以来的很多监管政策大多是统一的,包括资产管理新规、财务管理新规、私募管理新规之间的整体平衡;信用评级体系互联互通、债券市场监管有机统一、互联网金融与民间借贷协同行动、帮助小额信贷服务的“几部电梯”、2018年7月以来齐心协力拯救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的频繁沟通等。
1.2018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易纲继任央行行长,担任央行党委副书记。郭树清任银监会主席、党组书记,兼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郭树清在3月26日下午央行召开的干部大会上表示,将全力支持易纲履行行长职责,两人分工具有明显的制衡和约束特征。
2.估计郭树清可能负责金融改革和审慎监管(包括宏观和微观层面),而易纲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其中货币政策和审慎政策构成了一个两支柱框架。作为央行党委书记和央行副行长,银监会主席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证监会的工作给予了指导,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未来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规避监管的套利业务也将受到严格限制。银监会主席可以直接介入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监管规范趋于统一。
3.由于央行发布的许多政策主要针对银行业,两者结合可以避免“不断变化、间歇性变化”的缺点。央行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对银行业的影响,银监会在制定政策时也要充分考虑监管维度和货币政策传导维度的影响。例如,RRR降息、降息等货币政策对银行业的影响最为直接,宏观审慎措施主要针对银行业。央行和银监会打着防范风险、支持实体经济的旗号,可以一起做很多事情,尤其是央行差异化的货币政策。但商业银行在向银监会或央行申请牌照和资质时面临的标准也是统一的,需要统筹考虑。这可能是商业银行在后续经营中必须面对的常态化机制。因此,这是商业银行未来必须考虑的一条路径,以顺应监管方向,否则将在机构设置、许可证获取和差异化政策鼓励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二是金融开放:加快推进,集中推出29项开放政策
虽然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但对外开放的步伐从未停止甚至加快。我们可以看到,央行系统、银监会系统和证监会系统分别发布了14项、5项和9项相关政策信息。从内容上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市场外资自由化、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自由化、外资准入负面名单澄清。与此同时,从今年年初开始,一系列政策出台,对存托凭证进行规范和鼓励。
除了资产管理行业的政策文件,今年还发布了一些其他的重磅政策文件,大部分都集中在今年上半年。比如,
2018年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5月份社会融资数据。今年5月,社会融资规模增加7608亿元,比4月份的15604.75亿元减少近8000亿元(7996.75亿元),也比去年同期减少3022.89亿元。社会融资数据几乎减半的局面引发了对实体经济流动性的担忧。此外,消费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率都达到了低水平。央行、银监会等政府相关部门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政策取向,积极向金融体系提供资金,以向实体经济注入资金,解决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稳定市场预期。
(1)普惠金融已发布9个相关政策文件
今年以来,央行和银监会加大了对普惠金融相关信息的统计力度。2018年8月13日,央行发布了中普汇2017年财务指标分析报告。2018年9月28日,为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中“定期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的要求,中国保监会首次发布了《普惠金融白皮书》。与此同时,从政策角度来看,大约发布了9个政策文件,具体如下:
1.2018年1月1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扶贫的意见》(银发[2017]286号)。
2.2018年1月2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YF[2018]7号)。
3.2018年3月19日,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三农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46号)。
4.2018年3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促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质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8〕29号)。
5.2018年6月14日,易纲总裁在陆家嘴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提出“提几户”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思路。
6.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地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等工具,将每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MLF抵押品。
7.2018年6月25日,央行、银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
8.2018年6月29日,央行等五部门召开全国小微企业深化金融服务视频会议。
9.2018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鼓励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发行金融债券,免除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要求。
(2)央行通过RRR减债等九项措施提供增量金融支持
此外,央行还主动支持实体经济,降低RRR,扩大多边基金抵押品范围,提高信贷额度,提供多边基金增量资金,降低国库现金存款投标利率。特别是包括,
1.2018年4月17日,央行明确表示,2018年4月25日将取代多边基金对存款准备金率的目标削减。
2.2018年6月1日,央行决定适当扩大中期贷款(MLF)抵押物范围。新纳入的中期贷款便利抵押品包括小微企业、绿色和不低于AA级的“三农”金融债券、AA+和AA级企业信用债券(优先接受涉及小微企业和绿色经济的债券)、优质小微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
3.2018年6月14日,《中国日报》披露,中国政府向国有银行提供了额外的信贷配额,要求在本月底前分配给企业部门,临时配额不占用银行的年度配额。
4.2018年6月24日,央行决定支持“债转股”市场化合法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0.5个百分点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5.2018年7月17日,三个月期国债存款竞价利率大幅下调103个基点,从4.73%下调至3.70%,回到2017年之前的水平。
6.2018年7月18日,央行指示银行提供额外的MLF资金,支持贷款放贷和信用债券投资。其中,对于贷款配售,要求相对于月初提交的贷款金额增加1: 1的比例给予MLF资金,增加部分为普通贷款,不鼓励票据和同业拆借;信用债券投资,MLF以1: 1的比例给予AA+及以上的评级,MLF基金以1: 2的比例给予AA+及以下的评级,且必须是工业类(不含金融类债券)。。
7.2018年7月25日,部分银行逼近央行通知,从2018年第二季度开始,下调了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结构参数和MPA评估中的信贷前周期贡献参数,并适度放宽了对银行的评估要求。
8.2018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听取部分银行服务民营企业的情况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9.2018年10月7日,央行决定从2018年10月15日起,将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当日到期的中期贷款(MLF)不再展期。
(3)银监会通过八项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
商业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银监会顺应高层要求,通过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构、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同时通过高速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实行不还贷款,提高坏账容忍度,放宽地方债务承销和投资指标约束,放宽民营银行“一线一网点”限制,发展“多县一线”
1.2018年7月17日,银监会召开座谈会,明确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做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浙江网上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发言。
2.2018年8月1日,监管部门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相关机构在符合新的资产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条件下,加快项目启动。
3.2018年8月1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债券的承销应参照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要求,即取消20%的限制要求(商业银行对主要由我行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债券发行额的20%)。
4.2018年8月11日,银保协发布公告,明确增加信贷供应,调整贷款损失准备金监管要求,合理确定债转股风险权重,适当提高留存利润比例,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小额信贷服务评估,实施不还本贷款展期,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5.2018年8月14日,监管部门再次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在满足新的资产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条件下,可以适当加快部分渠道业务的项目上线。
6.2018年8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的通知》(76号文件),鼓励不还本续贷,限制退贷和断贷,满足平台合理融资需求。
7.2018年9月5日,银监会发布58号通知,建议允许开业三年并收到当地省级政府推荐信的民营银行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员工持股计划,或在注册城市开设新网点和分支机构,即放宽“一家银行一个网点”的限制。
8.2018年9月17日,银监会同意在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老老少少、村镇银行规划尚未完全覆盖的中西部15个省开展首批村镇银行“多县一线”试点。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和财政部共有五项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
除了支持文件之外,还有以下四条明确支持加快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信息:
1.2018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研究会议,涉及信用、违约等问题。
2.2018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快发行和使用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督促地方政府盘活现有金融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短缺和未完成的项目,在推进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方面取得早期成效。
3.2018年8月14日,财政部发布72号文件《关于做好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发行,解除季度余额和期限比例结构两大限制。
4.2018年8月31日,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金融市场预期管理专家座谈会。围绕今年的金融市场预期管理,财委会办公室就如何与金融市场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如何更广泛听取金融市场的声音,如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金融决策中的作用,如何更好地稳定市场预期,如何准确预测和分析经济金融形势,做出正确决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座谈会还讨论了当前经济金融中的热点问题。
5.2018年9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和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合规PPP项目的长期财政支出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原则上不开展政府全额支付项目。
七、乱整顿:9个文件规范互联网和民间借贷
互联网和民间借贷被纳入今年专项整治范围,监管部门共出台9个文件进行监管。
(1)201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银豹银发〔2018〕10号)。
(2)2018年5月11日,央行发布《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2018年5月21日,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银豹建发[2018]22号)。
(4)2018年6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放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14号)。
(5)2018年7月9日,央行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下一阶段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动员会议。
(6)2018年7月13日,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拒收现金整改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7)2018年8月7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8)2018年8月15日,国家P2P网贷整治办公室向各省市下发了《关于开展P2P对等贷款机构合规性检查的通知》,披露了108项检查事项的问题清单。
(9)2018年10月10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八、打破公正交易:永远在路上,六项措施的警钟长鸣
虽然政策层面有所放松,但打破刚性汇率是一个长期的战略决策,并没有动摇。监管机构还预计惩罚性措施将显示出警惕性。
(1)2018年5月24日,深圳证监局表示,将严格控制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新增流动性风险,继续推动资产管理业务打破刚性赎回。
(2)2018年7月17日,财政部在官网披露了广西、云南、宁波、安徽的非法借贷及处理情况。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以公益资产非法融资、以信托产品非法借款、以BT非法借款、以政府采购服务名义非法借款等。
(3)2018年8月3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银监局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五省协会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2018年9月13日,财政部官网公布湖南对邵阳市、湘阴县、长沙县因违法活动借款的集中问责。
(5)2018年9月13日,银监会官网公布了“处置1家银行、7家信托机构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其中包括交能银行池州分行、郭彤信托、光大兴隆信托、国民信托、陆家嘴国际信托、万向信托、中江国际信托、中泰信托。
(6)2018年9月25日,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48号公告《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发现6个省/自治区9个市县(区)通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共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
九.加强管理:限制场外期权业务的四项措施
上半年,监管部门集中监管场外期权业务。资产管理新规出台后,商业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也受到限制。
(1)2018年1月1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
(2)2018年4月10日,证券业协会创新部明确暂停证券公司利用私募股权基金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
(3)2018年5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
(4)2018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未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X.稳定预期:风险预警与市场舒适度齐头并进,19项措施拨开乌云
2018年以来,整个金融市场动荡不安,债券违约频繁,互联网金融风险持续暴露,外汇市场经历一个涨跌周期后大幅波动,股市生死攸关,股票质押仓爆仓风险,中美贸易摩擦扰乱全球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高位政策犹豫不决,金融对外开放进展诸多质疑。可以说,2018年前三季度,市场并不平静。基于此,央行行长、央行党委书记、债券监管机构、股市主管部门等。一个接一个地站在平台上发出风险警告,稳定市场预期。
一、易纲行长在2018年4月11日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分论坛“货币政策正常化”问答记录。
(2)2018年5月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债券市场风险预警。
(3)2018年5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4)2018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表示正在开展债券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排查工作。
(5)2018年5月24日,中国证监会重点筛查可能引发市场风险的重大违法线索。
(6)2018年5月24日,监管机构表示债券市场不存在系统性风险,正在探索违约债券特殊转让的交易机制
(6)2018年5月29日,易纲行长在北京金融街论坛内外金融开幕致辞。
(7)2018年6月14日,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陆家嘴论坛发表重要讲话。
(8)2018年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解读近期(尤其是5月)一些金融市场热点。
(9)2018年6月22日,监管部门表示正在开展股权质押风险调查,部分地区券商接到监管要求,对违约、被动展期的客户进行专项申报。
(10)2018年6月26日,上交所、深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银行协会明确表示股权质押风险可控或提供必要支持。
(11)2018年7月3日,易纲行长就近期外汇市场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
(12)2018年7月5日,央行党委书记、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采访,就当前中美贸易摩擦等当前经济金融界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3)2018年7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对于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要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商品房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进行棚改货币化安置。不搞一刀切,不分层次定目标,不鼓励借摊。
(14)2018年8月3日,央行决定从2018年8月6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
(15)2018年8月1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加强市场自律管理,规范信用评级市场秩序》,决定给予大公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严重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16)2018年8月24日,央行决定重启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报价银行“反周期因素”。
(17)2018年9月14日,央行、证监会发布14号公告,加强信用评级统一管理,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18)2018年9月14日,央行、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外汇存款(也称外汇存款,一般指客户将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存款进行投资,在扩大的投资额度内按照一定的杠杆倍数进行外汇交易)风险。
(19)2018年10月11日,易纲行长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秋季年会上表示,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平稳,宏观杠杆率趋于稳定,金融风险防范取得初步成效。年初设定的增长目标能够实现,中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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