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县,是一个行政级别。
但在古代汉字中,“县”和“悬”是同一个字。只不过,有一块土地一直“悬”着,慢慢地也就成为了“县”。
也就是说:
这世上本来没有县,悬的土地多了,也便成了县。
县,可以视为帝国前夜的猫头鹰,它看着帝国如何一点一点诞生。
那么,帝国是谁首创的?
秦始皇。
秦始皇之前没有帝国吗?
没有。
没有帝国,有什么?
有邦国。
那么,帝国和邦国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多,其中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地方行政的所有权问题:帝国下的地方行政归中央,邦国下的地方行政归地方。
而且正是因为这一点最根本的区别,才衍生了国家阶级、民众心理、社会问题等其他方面的区别。
邦国制度下,行政级别依次是:天下-邦国-家;领导者称谓依次是:天子-诸侯-大夫。
帝国制度下,行政级别依次是:国家-郡-县;领导者称谓依次是:皇帝-郡守-县令/县公。
(注:帝国制度延续两千多年,朝代更迭,制度依次更新,上述按秦汉主体为例。)
当然,上述两种制度下的区别绝不在称谓,而在地方行政所有权。
以如今山东省为例,在邦国制度下可称为“齐国”,在帝国制度下可称为“琅琊郡”。
称为“齐国”的山东是被中央“送给”了一位个人,这个人对山东有自主权:可以开山,可以煮盐,可以选择发展文化,也可以选择发展经济;法律自行定制,军队自主扩张,百姓自行管理,外交战和也自行决定。
更关键的是,齐国的税收也归此人,此人也可以在有生之年或者百年之后把“齐国”当礼物一样自行分配。
所以,诸侯是世袭的,这一点就不奇怪了。
但是,帝国制度下的“山东琅琊郡”郡守便是另一番现象了:
首先,一个人能否成为琅琊郡郡守取决于中央的任免,无法世袭;其次,琅琊郡郡守只不过是中央帝国的代言人和协助管理者,税收、法律、军队等一律归中央管理,所以郡守的经济来源不来地方税收而来自中央下发的工资。
换句话说:邦国下的地方行政是自行经营、自负盈亏;帝国下的地方行政是官僚体系、协助管理。
于是,其他方面的区别诞生了。
比如:
其一,邦国制度有贵族,帝国制度有皇族。
邦国制度下的天子、诸侯、大夫都可以世袭,他们被称为“贵族”,即使某一个行政级别经营不善、即将“倒闭”,但其领导者的贵族身份依然被认可,至少被称为“没落的贵族”;帝国制度下只有皇室是世袭的,所以被称为“皇族”,剩下的官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理论上可以由任何一位百姓担任,只要皇帝愿意任命他。
(注:士,也是贵族身份。)
其二,邦国制度下,“上级的上级不是我的上级,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其三,随着时间的推移,邦国制度下各行政级别“兄弟”之间、“上下”之间发展壮大程度会有所悬殊,最后容易演变成“大吞小”的局面;帝国制度下则没有,反正这一切都是皇帝的、反正官员的任免也是流动的。
其四,邦国制度下会“败家”,帝国制度下会“腐败”。
所以,总的来说,天子(或皇帝)对于土地的安排要么是“把这块地给他,让他自行经营”,要么是“找一个人替我去管理,然后我给他发工资”。
历史的车轮证明:国家组织形态是从前者逐渐演变成后者的。
从邦国制到帝国制,从封建制到郡县制,从贵族政治到官员政治,从地方自治到中央集权。
县,就是中间的灰色地带。
从某个时刻起,天子获得了一块地之后突然不想给某个人了,那就先“悬而不决”、暂时先自己管理。于是,悬着悬着,地越来越多了,自己管不过来了,就找个人帮自己去管理。
于是,久而久之,一块块“悬而不决”的地就变成了由天子任命的“县”。
这就是郡县体系的雏形、帝国集权的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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