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刑至于无刑,善杀至于五杀。”——《世要论》
中国的刑罚制度,古已有之,先秦时期就有了严酷的五刑,里面的不少刑罚方式虽无法致人死亡,却能够让犯人感到生不如死。
到了秦朝,刑罚变得更为严苛,无论是何人,只要触碰到了封建统治者的逆鳞,哪怕是一点苗头,都会被抓起来以刑伺候。来俊臣发明的酷刑有多恐怖?女囚:杀我全家都行,只要别上刑。
车裂之刑
商鞅是秦国的著名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的变法让秦国成为了同时期诸侯国无不畏惧的军事化强国,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全中国奠定下了良好的基础。
不过,商鞅的某些变法措施触碰到了上层贵族的利益,最终落得个车裂的下场,也就是民间俗称的“五马分尸”。
所谓“五马分尸”,就是将五根绳子的一端,分别系在人的脖子、左臂、右臂、左腿以及右腿之上,另一端则分别系在五匹马身上,然后再由人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驱赶这五匹马,已达到“分尸”的效果。
这样的刑罚实在是残忍不已,很难想象一个为国家付出了自己全部的大功臣,最后会落得这么一个下场。
从商鞅的结局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的刑罚制度目的是为了统治阶级的统治而创立的,与如今我国的刑罚制度维护无产阶级的最终利益有着本质区别。
女皇武则天
历朝历代的君王都基本都会在刑罚上下大工夫,所谓“德主刑辅”不过是存在于教科书上的一种说辞,道德是社会为人们定下的黄线,而法律则是被统治阶级民众不可触碰的红线,破坏了道德,最后也只不过是忍受他人的口舌批判,而违背了法律,迎接自己的必然是严酷了刑罚。
特别是在某些君王初登大位时,为了稳定政局,铲除异己,他们以最大的程度的来使用法律。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皇帝,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她能够完成这一壮举,堪称历史奇迹。
武则天能够登上皇位,而且在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坐稳皇位,让朝中大臣们都听自己的话,说明此人在执政方面必定有过人之处。
武则天登基之后,非常重视对于刑罚制度的使用。相信大家看新闻的时候常常会听到“执政”和“行政”这两个词,那么他们究竟有什么差别呢?
如果以封建时期的政治制度来进行解释,我们可以说皇帝“执政”,而政府“行政”,即前者是通过脑力劳动下达政令的,而后者则是切切实实将政令予以执行的相关机构。
大唐酷吏来俊臣
武则天执政重视刑罚制度,可以体现在他手下的大臣来俊臣身上。来俊臣被后人称作大唐第一酷吏,除了他自身冷血无情的性格特点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武则天对他的控制和支持。
早年间的来俊臣,忍受了民间疾苦,愤世嫉俗的他开始变得极端,任何道德和法律要求在他眼里都不算什么。来俊臣在得到武则天赏识之前,还曾做过一段时间的牢。
在那里,通过编造谎言检举他人,减少了应得的惩罚,这让他第一次感受到玩弄他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多么的快乐。
得到武则天认可之后,来俊臣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总是能将武则天下达的命令完美执行。
很多在来俊臣手下过得生不如死的犯人们,不一定是犯了什么大的过错,但一定是武则天示意要解决的人。
来俊臣将自古以来的所有酷刑都用在了自己审问犯人的过程中,那些从犯人们口中说出来的证词,不过是在来俊臣的酷刑之下屈打成招而来的,不一定真实。
史书还记载有一位女囚,在审问她之前甚至亲口告诉来俊臣,只要不对自己用刑,杀了她的全家都没问题,由此可见在酷刑面前,人性是多么的邪恶和脆弱。
总而言之,来俊臣能够成为人们闻风丧胆的恶魔,离不开武则天的默许。后者作为堂堂一国之主,自然是不会轻易站出来亲自解决那些反对自己人,来俊臣这类忠心而又残忍的傀儡就是最好的选择,即能够帮助自己达成目标,也可以由此避开他人的报复。
实际上,来俊臣的这个故事对如今的中国社会依旧有着借鉴意义,无论是在职场还是官场,我们都必须多个心眼,才能够避免被人当作挡箭牌实用。
参考资料:《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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