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白鸭”是封建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在死刑案件中雇人顶包的一种现象。这里所说的白鸭,并非人们经常食用的鸭子,而是借喻案件中代替犯人顶包的人。

“宰白鸭”可以说是封建社会中最为恶毒的一枚毒瘤,当时有钱有势的人在犯下死罪后完全不慌,都会选择花上一定的金钱来找人顶替自己的罪状,官员之间官官相护对此也是见怪不怪,这种情况便是“宰白鸭”。

出现宰白鸭现象的原因之一:封建社会的“父权”思想。经常听评书的朋友应该很熟悉这么一句话: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这句话包含了两层含义,为君王而死是“忠”,为父亲而死是“孝”,也就是在这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影响下,“宰白鸭”现象出现了。

据《清史录》记载,道光皇帝曾因得知有这样的陋习而大为恼火,令人严查严办。

可是这种事情往往是官官相护,查案之人或受人钱财,或屈于权势,几乎无能为力,只要顶替者认罪,几乎只有受死一条路可走,而真正犯罪之人大多逍遥法外。

这些甘愿替他人顶罪的多是穷得揭不开锅的人,有的为了家人能活下去,甘愿受死。有的是被家人逼着替人顶罪,只为了其他亲人能活下去,总归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没人愿意去替人顶罪。

在这些案件中,甚至还有一件曾经轰动了慈禧的宰白鸭事件。

传闻有一名强盗被收编为了衙役,借着衙役身份巧取豪夺,后来失手杀了人,便找来自家的侍从当宰白鸭,于是便一层层往上面传报,各级官员时不时的有判定侍从就是凶手的,这些都是同一个派系的,为了保下下面判了冤案的官员官官相护,最后传到了慈禧那里,才最终断了案,但曾经判了冤假错案的官员却没几个受到影响的。

由此也能看出,很多时候,不是统治者不愿意处决宰白鸭的案件,而是这里面牵扯太广泛了,各种派系之间因为利益盘根错节,根本不是轻易就能断案的。

乾隆帝总结过宰白鸭陋习的原因,他说“械斗之风,虽由闽省民情剽悍,但究系地方官办理不善所致”。其中点名了闽粤之地的社会状况,也看清了官员包庇,不作为,不敢担责任的现象。

说白了“宰白鸭”其实是那些有钱有权的人与贫寒子弟间的“交易”行为。那些庸碌的官员只想着快速结案,见“白鸭”们服罪认诛,自然不会去细究,那么这件案件也就这么定下来了。

其次就算遇上一个正直的官员,就算他们愿意去细究,想为无辜者翻案,有权有钱者与“白鸭”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死不翻供,也无可奈何。

再者说案卷上也没有丝毫的破绽,不了解内情的人根本不知道这是不是冤假错案,于是就必然造成皇帝发怒官不怒,白鸭照宰不误的局面,不得不说,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民真的是太不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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