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北京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内被剃去头发的李大钊,穿着他那满是褶皱的灰布长棉袍,将脚下的铁链用长袍给遮挡住,脸上充满了坚毅,眼神直视着前方,拍下了自己最后的一张照片,随后毫不恐惧的走向了绞刑架,英勇就义,享年38岁。

李大钊就义前最后一张照片

提起李大钊,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课本上的他,留着两撇八字胡,小平头,带着眼睛,斯斯文文的。

李大钊1889年出生于河北,字守常,他是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

自从共产党在中国成立后,李大钊同志主要负责党在北方的全面工作。他对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无产阶级的革命拥有无限的忠诚。

在处境艰难且危险的情况下,李大钊同志积极领导并参加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的“三一八”运动,号召人们共同联合起来,打到帝国主义,批判北洋军阀的卖国行为。

可是这些革命活动触碰到了北洋军阀的利益,随即遭到了北洋军阀的打击报复,于是就发布通缉令要抓捕李大钊。

1927年4月6日,北洋军阀张作霖暗中勾结帝国主义,闯进了苏联大使馆逮捕了李大钊等80余人。并对李大钊实施各种严刑拷打进行逼供,但李大钊同志并未屈服,没有透露出任何关于我党的信息。

1927年4月28日,军阀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和谴责下,悍然判处了李大钊等人死刑,绞杀在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内。

据相关人员回忆说,李大钊同志被第一个安排接受绞刑,其他人的行刑时间都是二十分钟,而李大钊的行刑时间却用了四十分钟,因为敌人对他经行了惨无人道的“三绞处刑法”来延长痛苦。第一次将他绞晕后放下,劝他悔过,李大钊同志苏醒后愤恨的说:“你们是绞不死我的灵魂,绞不死革命的。”第二次绞晕后又劝他悔过,李大钊同志宁死不屈,等到了第三次才结束了李大钊的生命。

李大钊同志的牺牲震惊了全国,全国各大报纸对他英勇就义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世界日报》当时是这么报道的:

“闻前日安国军方面,决定将李等按律执行死刑,命令到后,即提出验身画供。李大钊首先签字,其余个人,亦均依次画押。当以汽车送入地方看守所时,表面上虽云是移送法庭,实际李等已明白矣。比因李毫不恐怖,即以相当礼貌送入汽车,其余则均有绳绊。到看守所之后,由地方厅每两人合照一相,照完之后,即送入刑台。刑事以隔离为原则,彼此不能看见。李就刑时,则呼天字。”

李大钊在《狱中自述》中,回顾了自己的参加革命的一生,表达了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坚定地宣传了反帝国主义,改造中国的革命主张。

在李大钊同志就义27年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终于取得了胜利,这无疑是对他最好的告慰。

如今,那个曾使李大钊献出生命中国共产党,已成长为世界第一大政党,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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